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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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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一般部分机构研究的理论问题

注解: 文章论述了刑法一般部分制度结构的理论问题。 分析表明,一般部分的主要目的是两个中心类别的规范性"维护"-犯罪和刑事责任;研究结果证明了这些概念的类别性质,揭示了它们与其他现象的联系。 根据作者的说法,正是在他们周围建立了刑法一般部分的机构系统,尽管它不仅限于它们。 根据这项研究的结果,提交人的结论是,应将下列机构专门用于刑法中的犯罪类别:犯罪的概念和类别,包括不包括该行为的公共危险的情况下的子群体;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犯罪,包括不包括犯罪的情况下的子群体;未完成的犯罪;犯罪的多重性;犯罪的共谋。 反过来,刑事责任的类别应专门用于以下机构: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目标;免除刑事责任;惩罚的概念和类型;量刑;免除服刑;没收财产及其任命规则;强制医疗措施及其任命规则;犯罪记录;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出版日期:

法理学, 对, 研究所, 系统, 处方药, 标准, 行动起来, 罪案, 惩罚,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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