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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 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2014. № 1.
和。 7-8.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7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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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Changyu
文化因素在中国"法治治理"战略中的作用
// 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2014. № 1.
和。 9-16.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781
注释,注释:
在中国古代,作为一个有机体的治国实践中,以儒家伦理为核心的政治哲学和文化同样至关重要。 在现代中国,"法治国家治理"战略的发展也是建立在中国文化的基础上的;在国家治理模式中,传统的文化基因仍然让人感受到。 尽管中国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过渡的过程中,经历了深刻的社会变革,但"依法治国"战略的形成和发展,虽然在不同程度上受到两个基本因素的制约--专制的传统政治文化和伦理。 与此同时,中国文化在其数千年的历史中具有许多独特的特点,其内在是矛盾的:它既具有积极的潜力,又具有与现代精神明显对比的古老元素。 采用中国传统文化的理性,以遥远的过去的陈旧负担取代不符合现代性和束缚发展的东西--这些都是使"法治国家治理"战略的实施达到一个全新水平的先决条件。
关键词:
中国, 法理学, 中国, 战略的形成和发展, 战略的形成和发展, 中华文明, 中华文明, 中国政治, 中国政治, "法治国家治理", "法治国家治理", 基本文化因素, 基本文化因素, 主权政策, 主权政策, 中国文化, 中国文化, 伦理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 伦理作为中国文化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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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 Yuting
律师思维与司法公正概念的对应关系
// 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2014. № 1.
和。 17-23.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782
注释,注释:
司法正义是法律意义上的正义,是证明意义上的正义。 它的实施要求执法人员具有法律思维。 没有它,很难确定法治的真正含义。 法律思维包括两个层面:一是在概念层面上,它以方法论原则有别于普通人的思维;二是在具体层面上,律师在应用法律方面必须具备实际的法律技能。 司法公正的实施是一项巨大的社会任务。 法思维规律的知识,形成这种思维的技能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条件。 执法人员的道德不完善导致法律思维的技能不仅没有贡献,而且直接阻碍司法公正的实施。 法律思维的形成只是实现司法公正的第一阶段。 与此同时,法律思维不能脱离社会对正义的需要,相反,它必须与之相对应。
关键词:
法理学, 法理学, 司法公正, 证明, 律师, 司法公正, 法律思维, 证明, 律师, 日常思维, 法律思维, 司法冲突, 日常思维, 社会需要, 正义, 司法冲突, 范数的真实值。, 社会需要, 正义, 范数的真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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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 Нeng-guo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学的形成与发展
// 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2014. № 1.
和。 24-32.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783
注释,注释:
行政任务在所有国家都是相似的,但行政和法律科学是不同的。 我国行政法学的发展始于上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后。 它的形成和发展受到罗马-日耳曼和盎格鲁-撒克逊法律家族的影响,当然还有苏联的行政和法律科学。 这一切不能不影响中国的法律科学。 总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学的发展始终伴随着行政立法和规范制定的发展。 在共同发展的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学起到立法和司法的指导作用,批评执法的现实。 目前,中国行政法律分支机构已经成立,尽管它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未来,它的演变将在世界和中国科学成就的基础上进行。 本文从这些方面阐述了我国行政法学的发展阶段,特别是确定了三个时期(即所谓的差距、形成、发展和转变),并展示了行政法学发展问题的特点,如行政和法律保护与国家行政机构结构的优先问题、行政程序与实体法的重要性等。 此外,还显示了行政法原则的研究程度。
关键词:
中国, 法理学, 中国, 行政法科, 行政法学, 发展, 阶段, 行政法科, 特征特征, 行政法学, 发展, 阶段, 科学的功能, 特征特征, 行政和法律保护, 科学的功能, 导者和批评者的作用。, 行政和法律保护, 导者和批评者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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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 Shuju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制度发展的新趋势
// 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2014. № 1.
和。 33-40.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784
注释,注释:
中国民事诉讼法是国家的主要行为之一,体现了民事诉讼程序标准化的原则。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是1991年制定的。 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民事诉讼监督和判决执行程序进行了修订。 但由于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型民事案件的数量不断增加,现有的民事诉讼制度已不能完全满足司法的要求。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于2013年生效。 在中国这个国家,诚信原则被奉为法官和案件当事人的指导方针;公共诉讼制度、恶意诉讼制度、小额索赔制度、保护第三人权益的援助制度等。,已经创建;司法制度得到了完善。 这些问题和其他问题反映在本文中。 此外还对当事人提出索赔权保障的新内容作了评论根据受理案件审议的新程序、请求对案件进行审查的权利和提供证据的制度。
关键词:
中国, 文职人员, 诉讼, 基本原则, 恶意索赔, 小额索赔, 提出索赔的权利, 个案检讨, 证明, 新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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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Lianqi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的法律制度及其发展趋势
// 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2014. № 1.
和。 41-49.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785
注释,注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律制度的支点是"商业机构",该制度的核心是《关于中外资本相互合资经营的法律》、《关于外资企业的法律》、《关于中外合资经营企,关于外资企业。 这一法律制度结合了公司法、反垄断立法和其他行业立法,并将整套法律制度结合在一起,以规范外国直接投资的获得、流通、管理等。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公司法的规范被认定为一般规范,"关于外资企业"的法律规范被认定为特殊规范。 如果我们坚持执法原则,根据这一原则,特别规则比一般规则占主导地位,那么任何法律纠纷都可以解决。 中国除了吸引投资成立新企业外,还采用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方法。 中国让外国企业家有机会也使用收购(合并)方法组建新企业,但这种可能性受反垄断法规制。 此外,中国还通过法律分离(统一)的方式为外国投资者提供了最佳的优惠政策。 目前,中国外资企业法律制度的问题表现在法律制度的复杂性、法规的重复性和法律制度的复杂性,包括内部资本和外部资本。 在这方面,中国已开始进一步完善外国资本公司的立法,包括削弱外国企业的"较高国家制度"和"较低国家制度",废除有关外国资本企业的某些法律的可能性,制定单一的"外国投资"法律,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关键词:
中国, 有外资的公司, 法律, 共同合资企业,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公司法, 反垄断法, 企业收购(合并), 国家政权, 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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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Jiahui
股份农业用地使用权(股份制)
// 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2014. № 1.
和。 50-57.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786
注释,注释:
股份土地使用权合同是一种取得股东(股东)权利或获利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中,拥有土地合同权利并通过将这些权利作为股份进入股份(成为股东)的公司或合作社成为该权利的主体。 这种制度的法律性质是指物权法的流通。 土地合同权利入股有三种模式:土地股份合作社;农民-股东专业合作社和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比较理想的股东(股东)组织形式。 股份土地使用权承包与家庭合同形式的管理制度和公司的法律制度相冲突。 通过界定合同权的主体和废除关于股份土地使用权的限制性法律,有可能以家庭合同的形式改进现有的管理制度。 与此同时,通过建立土地承包权资本评估制度的标准化和农民股东退出股份的制度,可以建立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制度。
关键词:
法理学, 法理学, 合同权, 模型, 合同权, 模型, 股份公司, 股份公司, 法律性质, 法律性质, 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 维珍领地, 维珍领地, 加入股份, 加入股份, 合作社, 有限责任公司。, 合作社,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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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 Haisheng
确定证明主体本质的法律真理
// 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2014. № 1.
和。 58-66.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787
注释,注释:
在中国刑法理论中,法院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确立的证据主体性质有两种观点,其支持者分别在客观上或在法律上看到这一本质。 对客观和正式(法律)真理概念的拥护者之间的讨论是基于对刑事诉讼中案件情节认识论性质的不同理解。 根据提交人的说法,证据主题的本质是由法律真理的类别决定的,因为它在更大程度上与现实相对应,并且可以为案件情况知识中可能存在的错误找到合乎逻辑的解释,有助于批准程序优先权的概念,也符合程序活动的具体情况。
关键词:
法理学, 中国, 法理学, 中国, 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 执法机构, 认识论, 客观真理, 执法机构, 认识论, 客观真理的概念, 客观真理, 客观真理的概念, 法律真理的概念, 举证对象, 法律真理的概念, 证明的标准。, 举证对象, 证明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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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Yanyan
环境违法行为的罚款和赔偿制度
// 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2014. № 1.
和。 67-77.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788
注释,注释:
近年来,中国的环境问题明显表现出来。 北京雾霾、重金属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等严重问题引起公众的密切关注。 国际社会也对中国环境污染的"快速繁荣"发表了看法;而且,自改革开放政策方案通过以来,许多国家认为,中国的环境问题早已超越了国内的经济问题。 传统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手段不能充分保证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建立赔偿和罚款制度已成为环境法的首要任务。 在分析了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基础、实践基础和意义后,作者提出了环境法中处罚的有关条件,并认为确定合理罚款数额的问题是赔偿制度中必须解决的首要问题。
关键词:
法理学, 中国, 环境问题, 环境法, 环境违法行为, 环境危害, 损失;损失, 制裁, 好嘞!, 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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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ng Zhen
中国现代继承法的结构
// 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2014. № 1.
和。 78-84.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789
注释,注释:
目前正在编制的《中国继承法》修正案是由于需要改变流行的继承概念,以及继承法律科学的发展而引起的。 修改是在完善民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作出的,追求实现继承秩序和谐统一的目标,在继承问题上满足民众的期望。 与此同时,在继承秩序体系的结构中考虑了五个主要组成部分:一般秩序,遗嘱,法律继承和继承的处置。 此外,还会突出显示其他规则。 继承程序的立法草案完善了遗嘱的法律规定、依法继承和遗产的处置,确保了不同人在继承问题上的权利和利益的协调。 文章揭示了对继承法规范进行根本性修改的原因,明确了实现继承法律机制和谐的目标,揭示了遗嘱、依法继承的法律规范的内容,并讨论了我国继承法的其他热点问题。
关键词:
中国, 继承法, 继承法和民法, 改善工程, 继承法体系的结构, 继承的顺序, 依法继承, 遗嘱继承, testamentary礼物, 处置世袭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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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ng Bing
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现代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权立法的影响
// 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2014. № 1.
和。 85-91.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790
注释,注释:
目前,俄罗斯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新阶段需要改进和优化俄罗斯联邦的民事立法,包括土地权,这是新建的,以便成为俄罗斯联邦现代民法典的主要组成部分 俄罗斯土地立法的完美想法是,民事立法应该获得土地权监管者的专属地位,并给予土地权的真正权利的标志,最大限度地给予公民和法律实体使用土地的合法机会。 俄罗斯土地立法发展的趋势可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立法发展的一个例子,表现在以下方面:恢复土地私有制权,改变多管制的立法,将其纳入物权法的组成以进行统一管理;给予国家和集体土地相同的法律地位,严格限制没收土地;建立和完善多样化、方便和稳定的土地用益权制度。
关键词:
法理学, 俄罗斯, 中国, 民法典, 现代化, 土地权, 物权法, 中国法例, 土地用途, 统一的法律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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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 Chunmei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适用问题
// 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2014. № 1.
和。 92-97.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791
注释,注释:
在现代社会条件下,民事责任保险不仅履行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与对第三人造成损害的赔偿有关的分割和转移的功能,而且还履行确保受害者利益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了责任保险的主要规定。 保险人直接向受害人支付保险赔偿。 根据立法,通过和解,监管,起诉和仲裁,确定投保人对第三方的义务。 根据投保人的要求,他对受害第三方的保险义务是明确的。 如果投保人忽略了请求,第三方有权直接向保险人申请保险赔偿。 如果投保人伤害了第三方,而投保人没有向其支付报酬,那么保险人不应该向受伤的第三方支付赔偿金。 民事责任保险是一种定义投保人对受害第三方的义务的保险。 这些是本文披露的关于责任保险风险的主要规定。 受害方获得获得保险赔偿的权利和提出索赔的权利。 所有这些都是为了保护第三方(受害方)的利益。 但对司法实践的分析表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六十五条"关于保险"内容的曲解,导致执法的矛盾、分歧和错误,也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保护被害人(第三
关键词:
中国, 民事责任保险, 投保人, 保险公司, 受伤的第三者, 第三人(受害者)提出索赔, 直接权利, 奖项, 保险责任豁免,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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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lchakova, O.V.
前南斯拉夫各国宪法程序原则
// 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2014. № 1.
和。 98-108.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792
注释,注释:
本文专门分析前南斯拉夫领土上现有国家(波斯尼亚-黑塞哥维那、马其顿、塞尔维亚、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黑山)宪法法院的诉讼原则。 详细研究了宪法司法的可及性、宪法诉讼的透明性、宪法司法过程中各方的平等性和竞争力的原则,考虑了宪法诉讼中处置性和求知性原则相结合的问题。 在研究过程中,从理论上和规范性的法律依据来看,前南斯拉夫各国的宪法程序原则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传统的司法原则,包括在刑事、民事和行政司法程序中得到遵守,宪法司法程序本身具有明显的审问性质。 最后,作者得出的结论是,前南斯拉夫各国宪法程序的某些原则比俄罗斯更民主的内容和实施。
关键词:
前南斯拉夫各国, 宪法, 前南斯拉夫各国, 宪法, 宪法法院, 宪法法院, 宪制司法, 宪制司法, 宪法司法程序, 宪法司法程序, 宪法程序的处置性, 宪制程序的查询性, 宪法程序的处置性, 宪法司法的可及性, 宪制程序的查询性, 宪制程序, 宪法司法的可及性, 普及行动。, 宪制程序, 普及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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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uk, M.S.
刑法一般部分机构研究的理论问题
// 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2014. № 1.
和。 109-122.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793
注释,注释:
文章论述了刑法一般部分制度结构的理论问题。 分析表明,一般部分的主要目的是两个中心类别的规范性"维护"-犯罪和刑事责任;研究结果证明了这些概念的类别性质,揭示了它们与其他现象的联系。 根据作者的说法,正是在他们周围建立了刑法一般部分的机构系统,尽管它不仅限于它们。 根据这项研究的结果,提交人的结论是,应将下列机构专门用于刑法中的犯罪类别:犯罪的概念和类别,包括不包括该行为的公共危险的情况下的子群体;应承担刑事责任的人;犯罪,包括不包括犯罪的情况下的子群体;未完成的犯罪;犯罪的多重性;犯罪的共谋。 反过来,刑事责任的类别应专门用于以下机构:刑事责任的概念和目标;免除刑事责任;惩罚的概念和类型;量刑;免除服刑;没收财产及其任命规则;强制医疗措施及其任命规则;犯罪记录;未成年人的刑事责任。
关键词:
法理学, 对, 研究所, 系统, 处方药, 标准, 行动起来, 罪案, 惩罚,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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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deev, V.I.
一个灵魂惊人的人(为了纪念B.S.Krylov)
// 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2014. № 1.
和。 123-128.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63794
注释,注释:
这篇文章致力于鲍里斯*谢尔盖耶维奇*克雷洛夫教授,他的生活和科学道路。 它突出了他作为科学家,教师,公民,爱国者,伟大卫国战争参与者的漫长而光明的生活的主要里程碑。 B.S.Krylov对宪法法律许多问题发展的贡献表现在:议员主义,联邦制,主权,宪政,人权等。 文章指出,B.S.Krylov不仅是一位深刻而原始的科学家,而且是一位优秀的教师,他付出了大量努力来提高学生的人道主义发展水平,他们的爱国主义教育。 他以他的智慧,他深厚的科学和生活知识为自己所喜爱。 他深受学生的喜爱,研究生认真听取了他的意见,他受到了老师的赞赏和尊重,向他的知识,博学,他的灵魂和性格的卓越品质致敬。 B.S.Krylov对外国宪法科学发展的贡献尤为显着。 "第一次"这个词适用于他的许多作品。 事实上,他的博士论文是苏联文学中第一部关于外国议会和议会制的基础着作,这些着作是在许多外国来源的基础上写成的,其中许多是科学家首次引入科学流通的。 在苏联时期,他经常发表文章描述外国宪法学的状况,分析外国作者的最新科学着作。 根据鲍里斯*谢尔盖耶维奇的说法,该国的未来需要加强中央政府,并在同一时间扩大其所有环节的组织中的民主原则。 他认为,正是这种结合可以确保进一步扩大人权和公民权利和自由。 在他的作品中,科学家敦促立法者考虑到俄罗斯联邦制不能被认为是一致的,它是从一个单一的国家,实际上是苏联。 B.S.Krylov指出,在每个联邦中,中心和地方的权力是考虑到历史传统和当地条件,人口的政治发展而建立的。 在他看来,重要的是联邦关系不受不断变化的影响,并且基于稳定的宪法规范和原则。 在谈到宪法中的平等和平等问题时,他指出,这个问题在联邦国家的条件下特别重要。 他从一个事实出发,即所有主体都是俄罗斯联邦在平等基础上的一部分。 在他看来,主体及其身体的不平等意味着位于俄罗斯联邦各主体领土上的公民也是不平等的。
关键词:
法理学, B.S.克雷洛夫, 宪法, 议会制, 联邦制, 主权, 军法学院, O.E.库塔芬大学, 宪政主义, 俄罗斯联邦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