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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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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中的索赔表:立法中的新.

注解: 作者研究了行政诉讼中案件审理索赔形式的内容和特点。 这个问题的相关性是由于俄罗斯联邦行政程序法草案一读通过。 这项研究的主题是作为保护公共权利手段的行政要求的理论基础,以及管制法院审理公共法律关系案件的程序的最新国内立法。 问题似乎是,将审理案件的索赔形式引入行政程序涉及使用索赔程序的一般规则,然而,公法纠纷的具体情况应决定因公共法律关系而产生的案件的索赔形式与民事和仲裁程序的索赔程序之间的差异。 该研究是在用于研究法律现象和过程的一套科学方法的基础上进行的。 比较法理学方法,系统分析方法,结构-功能,形式-逻辑方法,法律建模方法等。 被用来确定由公共法律关系引起的案件审议的索赔形式的内容和特点。 提交人认为,行使行政请求权的程序性手段是行政请求书。 对行政索赔说明的内容有特别的要求,包括《行政程序法》关于在最复杂的案件中强制代表参加的要求所规定的要求。向法院提交行政声请书的条件,考虑拒绝接受行政声请书的理由。 该条审查了在法院判决已在以前审议的案件中生效的情况下拒绝接受行政求偿声明的理由。 提交人认为,拒绝接受行政要求书的理由应与主体的身份和行政要求的依据有关。 本文分析了向法院提交行政索赔的截止日期,恢复截止日期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条款被缩短,这是由于公共法律关系的具体情况和公共法律纠纷的重要性。 结论是,应当采用考虑到公法争端具体情况的保护方法和手段来保护公共权利。


出版日期:

行政程序, 行政申索, 行政申索陈述书, 申索表格, 行政程序守则, 行政司法, 行政程序, 公法争议, 保护公共权利, 保护权利的一种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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