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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rban V.S.
关于R.Iering的法律理解
// 法律与政治.
2017. № 4.
和。 1-16.
DOI: 10.7256/2454-0706.2017.4.43049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43049
注释,注释:
本文讨论了确定Iering法律理解的类型学隶属关系的问题,该问题与对思想家法律世界观的性质和类型的矛盾,直接相反且经常模棱两可的解释有关。 对Iering的法律理解类型的不同解释的重要原因之一是他的工作非常有活力,法律观点的呈现方式以显着的风格独创性来区分:大量的隐喻,频繁的文本双曲化个别时刻(例如法律斗争,国家强制等)。). 文章考察了:法律理解Iering的主要标志,包括与政治和法律思想发展的某些领域的后续发展有关;在Iering的法律理论中区分法律和法律的问题;Iering自己对法律 该研究的方法论基于使用一般科学和私人科学方法,包括文本的语言分析方法,以及在政治和法律学说研究领域使用的方法(学说的结构分析,重建分析,). 这项研究的新颖之处在于,在对伊林法律理解的主要特征的分析的基础上,得出了他的法律教学作为经验社会学法律实证主义的类型化的结论,其中综合了:基于经验分析知识和解释法律的原始社会学方法,以及(在创造性的后期)对国家承认公司建立的法律规范的作用的实证主义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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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bushkova K.
俄罗斯有限产权制度中的财产赠款权
// 法律与政治.
2017. № 4.
和。 17-24.
DOI: 10.7256/2454-0706.2017.4.43048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43048
注释,注释:
本文专门讨论了确定财产赠款机构在国内有限财产权制度中的地位的问题。 作者研究了俄罗斯和德国民事学说提出的各种限制财产权的系统化。 分析了将这些权利区分为群体的基础,强调了适应现代条件的最成功标准。 介绍了国内民事立法中"有限财产权"类别发展的一个小历史方面。 特别注意分析财产赠款权建设的内部内容。 本文采用了以下科学方法:分析与合成方法、系统方法、比较方法和概括方法。 因此,得出的结论是,财产赠款研究所具有混合的法律性质,在这方面,提交人试图通过分配一个专门小组--"以收入形式使用他人财产的有限财产权利,并有可能实现和获得已知价值"--为所研究的研究所制定自己的有限财产权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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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binichenko L.
与多个人具有民事法律关系的迹象
// 法律与政治.
2017. № 4.
和。 25-35.
DOI: 10.7256/2454-0706.2017.4.43052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43052
注释,注释:
本文致力于分析与多人民事法律关系的主要特征,使其与相关的法律现象区分开来。 作者的目的是在主体、客体和内容方法与主体的首要地位相统一的基础上,对所研究的法律关系类型建立一个全面、全面的看法。 调查了第三人与一个共有人之间产生的关系对第三人与另一个共有人之间存在的关系的依赖性的性质。 解决了"多个人"和"共同拥有民事权利和/或义务"类别之间的相关性问题,考虑了界定与多个人的民事法律关系的广义和狭义方法。 揭示了由权利和/或义务共同占有而复杂化的与民事法律关系有关的法律现象的圈子。 作为V.N.Protasov系统的法律关系理论作为研究的方法论基础。 科学上的新颖之处在于,由共同所有权构成的民事法律关系被作者视为一种单一的、复杂的法律关系,这是一个由两种相互关联和相互制约的法律关系--内部和外部--组成的系统。 事实证明,构成特征不是多个人,而是共同所有人之间存在内部法律关系(关于共同所有权的法律关系)。 首次根据民事权利和/或义务的共同占有进行法律关系的分类。 根据研究结果,提交人确定了与多个人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以下迹象:性质复杂,一致性,其当事人和参与者数量的差异,共同拥有民事权利和/或义务,其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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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binichenko L.
民事权利和/或义务的共同所有权:法律形式,性质和主要特征
// 法律与政治.
2017. № 4.
和。 36-51.
DOI: 10.7256/2454-0706.2017.4.43055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43055
注释,注释:
文章分析了民事学说中存在的对共同所有人之间关系的法律形式定义的方法,研究了共同所有人的法律性质,确定了共同所有人的主要标志,使其与其他有关的法律现象区分开来。 该研究的理论意义是由于民事权利和/或义务的共同占有是与多个人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一个关键特征。 共同所有制的法律建设也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特别是,为了实现单一的正确结果,它允许您协调和组合几个独立人员的行动,积累他们的财务资源。 一般科学(唯物主义,辩证法,系统性)和私人科学(正式法律,比较法律)方法作为方法论基础。 根据研究结果,作者得出结论,共有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是由执行普通法和/或履行共同义务而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特殊的法律性质。 在这方面,有必要在民法规定的主体内分配一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小组-关于共同所有权的法律关系是合理的。 首次详细分析了共同所有权作为民事法律关系的结构。 作为共同所有权的主体,作者将形成外部法律关系主体的人视为客体-外部法律关系客体中的理想份额,以及共同所有人的行为和这种行为的后果。 根据作者的说法,内部法律关系的内容由两组权利和法律义务代表:在外部法律关系对象中获得理想份额的权利和不违反它的相应法律义务,以及共同所有人的特殊权利和法律义务。 揭示了公民权利和/或义务共同所有权的主要标志:主观组成的具体性,次要性,组织性,相互关联性和共同所有人行为的相互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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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ryushchenko A.V.
关于俄罗斯法律下的组织合同制度问题
// 法律与政治.
2017. № 4.
和。 52-64.
DOI: 10.7256/2454-0706.2017.4.43063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43063
注释,注释:
本研究的对象是组织合同,其主题是建立组织合同体系及其分类的问题。 这项研究的目的是建立一个组织合同制度,简要说明其结构要素,以及寻找区分组织合同的分类标准。 作者特别关注了将个别民法合同归因于组织合同组以确定组织合同制度界限的热点问题,以及某些类型的组织合同的一些有问题的问题。 这项研究的方法学基础既包括一般的科学研究方法(辩证法、演绎与归纳方法、分析与综合方法),也包括特殊的法律方法(制度法、比较法、形式法)。 该文件通过证明将个人服务合同纳入组织合同组以及一般合同结构的谬误来界定组织合同制度的限制。 作者提出了一个组织合同的详细系统,其中的每个元素都进行了分析。 拟议的组织合同制度中包含的合同在系统互连的基础上分为辅助和自给自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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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Y.
融合的理论和法律方面及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投资法氛围的影响
// 法律与政治.
2017. № 4.
和。 65-73.
DOI: 10.7256/2454-0706.2017.4.43066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43066
注释,注释:
本文的主题是影响我国投资法发展总体氛围的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 作者认为,全球化是现代国际经济活动一体化的实际基础。 反过来,一体化代表了以全球化为基础的最高水平的国际合作。 由于这些进程,有必要建立一个多边国际投资协定,这将是国际投资活动的基础,并将促进投资关系法律监管领域的统一。 文章以历史、逻辑、形式方法和比较法方法为基础,分析了全球化和一体化进程背景下我国投资法的发展。 通过对WTO投资关系法律监管发展和现代中国国家法律行为内容的研究,认为现代中国投资活动领域的监管法律行为仍有许多不足之处,需要进行重大改革和建立新的投资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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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livin K.
世袭法律关系中行使先发制人权利的特点
// 法律与政治.
2017. № 4.
和。 74-79.
DOI: 10.7256/2454-0706.2017.4.43062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43062
注释,注释:
研究的主题是在遗传性法律关系中行使优惠权利的特殊性。 根据分析,作者得出结论,在继承关系中行使先发制人权利的主要特征之一是与宣布先发制人权利有关的义务,即向继承关系的其他参与者支付赔偿。 提交人批评了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178条的规定,即继承企业的先发制人权的持有人必须具有个体企业家的地位。 作者采用形式-法律法、系统、形式-逻辑、特殊-法律、分析法、综合法、类比法等科学认知方法。 该研究的新颖之处在于对现阶段世袭法律关系中行使先发制人权利的特征进行了系统的法律分析,其中主要是行使先发制人权利的补偿性。 提交人得出的结论是,有必要修改现行立法。 据提交人称,为了拥有继承企业的先发制人权,最重要的标准是继承人与企业的密切关系,他在立遗嘱人死亡之前参与企业的活动或其他重大利益继续 提交人建议使用这一标准,并对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178条进行适当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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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 Mousavi H.
现代黎巴嫩司法机构的特点
// 法律与政治.
2017. № 4.
和。 80-86.
DOI: 10.7256/2454-0706.2017.4.43068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43068
注释,注释:
本文考察了现代黎巴嫩司法机构的现行制度,分析了司法权力的行使,考虑到黎巴嫩混合法律制度的特殊性,确定了所研究地区存在的法律问题,并概述了消除这些问题的可能方法。 文章分析了普通法院,包括民事和刑事法院;行政法院,在黎巴嫩由国务院代表;政治法院,其管辖权由最高法院行使;宪法委员会;军事法院; 宗教法院和特别 一般科学和私人科学方法被用作方法论基础:分析,综合,演绎,归纳,逻辑,系统结构和形式。 根据这项研究的结果,得出的结论是,黎巴嫩目前的法院系统效率低下的原因是:法院工作人员缺乏适当的培训;经济脆弱,导致雇用技术人员或法官的资金不足;缺乏计算机化的支助;缺乏司法调解机构和刑事案件司法交易机构,司法系统不适当和超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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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mentyev V.A.
比例选举制度在市政选举中的应用:一些宪法和法律方面
// 法律与政治.
2017. № 4.
和。 87-98.
DOI: 10.7256/2454-0706.2017.4.43000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43000
注释,注释:
研究的主题是在市政选举中应用比例选举制度的一些宪法和法律方面。 在市政选举中应用比例选举制度的问题具有高度的相关性。 科学界对在地方一级应用这种选举制度的理由,条件和限制进行了激烈的讨论,其参与者坚持截然相反的观点。 在地方一级实行这种选举制度的可能性经常受到质疑,因为它可能与地方自治的性质不一致,无法在代表机构的组成中反映当地社区的最大可能范围的利益。 与此同时,近年来在地方选举中适用比例选举制度的程序的立法框架的变化具有明显的多向性质,往往缺乏充分的概念理由。 文章简要概述了比例选举制度的形成过程,作为地方一级公共权力形成的渠道,描述了其现状,分析了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的立法框架和相关法律立场。 该研究的主要结论是根据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的法律立场制定的标准,这些立场决定了在地方一级适用比例选举制度的可接受性,以及改进俄罗斯在市政选举中适用比例选举制度的模式的可能方向和具体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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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vanov S.V.
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宪法(法定)法院在宪法和法律支持其统一和领土完整机制中的地位
// 法律与政治.
2017. № 4.
和。 99-111.
DOI: 10.7256/2454-0706.2017.4.43045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43045
注释,注释:
本文的目的是在俄罗斯联邦统一和领土完整作为最重要的宪法价值观的宪法和法律支持领域的公共关系。 研究的主题是作为公共当局行使与这些宪法价值有关的安全职能的地区宪法(法定)司法控制机构的活动。 提交人认为,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宪法(法定)法院是这些宪法价值的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主体,是这些规定的客体。 宪法和法律支持的对象、主体以及宪法和法律保障被视为对俄罗斯联邦统一和领土完整的宪法和法律支持单一机制的子系统。 该工作的方法论基础既是一般科学研究方法(分析,综合,系统方法,建模),也是私人科学(正式法律,比较法律方法)。 根据对国内宪法法律诉讼领域法律监管缺陷和差距的分析,得出结论,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宪法(法定)法院在宪法和法律确保俄罗斯联邦统一和领土完整的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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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yrva P.
引入各级政府副手行贿的刑事责任作为打击腐败游说的措施
// 法律与政治.
2017. № 4.
和。 112-123.
DOI: 10.7256/2454-0706.2017.4.43050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43050
注释,注释:
本文致力于游说的政治和法律现象的研究,腐败游说的研究,以及反腐败游说的可能措施。 研究的目的是在社会、公民和国家之间的互动领域发展的社会关系,以便向国家当局和地方自治促进规范性法律行为。 研究的主题是目前的俄罗斯和外国立法。 文章分析了游说的理论定义,提出了作者对游说和腐败游说的定义,并证实了在国内立法中巩固这一定义的必要性。 特别关注国内反腐败游说的刑法方法,以及研究外国在反腐败游说领域的经验。 方法论基础是形式法、统计法、比较法、历史法,以及认知的一般逻辑方法,特别是分析、综合、归纳和演绎。 科学上的新颖之处在于制定和提出改进预防腐败游说领域立法的规定,特别是提出了作者对腐败游说的定义,以及合并独立的犯罪要素"接受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副手,俄罗斯联邦主体代表(立法)公共当局副手,地方自治代表当局副手的贿赂","贿赂俄罗斯联邦国家杜马副手,国家代表(立法)机构副手俄罗斯联邦主体的权力,地方自治代表机构的副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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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tyashov E.
在戒严令下保护私人公共关系领域。
// 法律与政治.
2017. № 4.
和。 124-132.
DOI: 10.7256/2454-0706.2017.4.43056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43056
注释,注释:
这项研究致力于对在戒严法律制度的条件下仍然存在的私人利益领域的法律管制。 比较分析表明,需要在市场经济中保护公共关系的私人领域,尤其是私人财产。 不允许将苏联时代立法中存在的限制性措施完全转移到今天的现实中,因为需要保护公共生活的私人领域,这在苏联国家中没有得到承认。 联邦宪法"关于戒严法"规定的对公民和法律实体经济权利的限制的研究表明,在向业主偿还财产价值,损失,雇主在涉及其雇员从事其他工作时对损失的赔偿以及其他问题方面,其不完善。 在戒严条件下寻求公法和私法之间的平衡使我们能够制定限制权利的相称性原则,该原则规定不允许对私人领域进行过度的立法限制,在军事冲突发展的各种可能情况下对私人领域进行"入侵"的限制。 这部作品采用了历史-政治,比较和系统的方法,可以揭示戒严法律制度中私人和公共领域的存在。 科学上的新颖性以结论的形式出现:存在一个受戒严保护的私法领域;形成限制权利的比例原则,规定在各种可能的军事冲突情况下对私人领域进行"入侵"的限制,从而不允许对私人领域进行过度限制;需要确定在各种武装冲突条件下对权利采取的限制措施的类型。 -已经确定了戒严制度法律监管方面的差距和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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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tsiferov N.V.
人民直接行使公权力:宪法规定的限制问题
// 法律与政治.
2017. № 4.
和。 133-145.
DOI: 10.7256/2454-0706.2017.4.43069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43069
注释,注释:
这篇文章致力于在俄罗斯宪法的逻辑中作为公共权力主体的人民的法律地位的各个方面。 考虑了这种地位的结构问题,限制(限制)人民直接行使权力的可能性和理由,包括在公民投票的背景下,确定国家当局的个人组成,各种形式的直接民主的 作者分析了宪法规定,俄罗斯联邦宪法法院的实践,与人民行使权力的限制有关。 提请注意外国宪法的有关规范。 在研究过程中,使用了一般科学(系统科学,分析,综合)和私人科学(正式法律,比较法律)方法。 根据对这些问题的研究结果,作者得出的结论是,有效实施宪法规定的公共权力目标,需要对其机制进行微调,不排除人民以各种形式(包括直接)行使权力 与此同时,对于有关存在适当限制的结论,有必要建立具体的宪法和法律依据。 否则,俄罗斯国家的组织原则-人民作为唯一权力来源的地位-实际上被否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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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shkovsky P.I.
俄罗斯议员主义和国家外交政策的第一次经历
// 法律与政治.
2017. № 4.
和。 146-157.
DOI: 10.7256/2454-0706.2017.4.43043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43043
注释,注释:
该研究的主题是1905-1917期间国内议会制对国家外交政策的影响问题。 给出了研究人员的方法。 概述了在影响国家外交政策的背景下国内议会制演变的主要阶段。 展示了参与国务院和国家杜马国家外交政策生活的例子和机制。 揭示了两院形成和社会构成的特殊性。 分析了俄罗斯代议制政府对国家外交政策机制影响的具体情况。 该研究的方法学基础是系统的方法。 文章使用制度,历史-遗传,社会-心理和比较方法。 值得注意的是,代议制政府的出现,部长会议的改革,公民和政治自由的扩大大大复杂了俄罗斯外交政策机制的运作过程,对国家的外交政策产生了间接 事实证明,此时俄罗斯社会对外交政策问题的兴趣迅速增加,公众舆论对制定和通过最重要的外交政策决定的影响明显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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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asilchenko D.D.
关于公司参与者权利行使协议中股份(股份)的收购和转让
// 法律与政治.
2017. № 4.
和。 158-171.
DOI: 10.7256/2454-0706.2017.4.43044 URL: https://cn.nbpublish.com/library_read_article.php?id=43044
注释,注释:
本条的主题是考虑《公司参与者行使以一定价格或在某些情况发生时收购(转让)股份(股份)的权利的协议》的规定,以及在某些情况发生之前放弃这种转让。 此外,在本出版物的框架内,调查了收购(转让)股份(股份)的条件与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地位的特殊性的相关性。 此外,作者定义了收购(转让)股份(股份)的目标,以及在行使参与者权利的协议中避免这种转让。 在撰写本文时,使用了一般科学(分析和综合)和私人科学(正式的法律和逻辑)研究方法。 确定与收购(转让)股份(股份)相关的条件以及放弃这种转让的主要目标突出显示: 1。解决公司冲突,确保行使公司权利以实现合同的目标,并继续采取行动以实现这一目标; 保存协议各方持有的股份(股份)的"池",以便在股东大会上参与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