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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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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受益人对转让给外国信托的财产作为配偶共同财产的权利分割的问题

Patronova Anastasiya Ruslanovna



52k1 Vavilova str., Moscow, 119296, Russia

patronova.anastasian@gmail.com

DOI:

10.25136/2644-5514.2024.3.71811

EDN:

JBHVWR

评审日期

25-09-2024


出版日期

02-10-2024


注解: 本文致力于研究配偶共同获得财产的受益权的法律性质。 作者以俄罗斯联邦法院的司法实践为例,分析了在俄罗斯管辖范围内划分转让给外国信托的财产权利的可能性。 国内法律制度中"信任"和"实益所有制"等概念的默默无闻导致在解决这一类争端方面出现若干问题从而导致利害关系方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不安全。 所审议的问题的相关性是由于缺乏统一的做法,因此俄罗斯法院对受益权的限定采取了方法。 大多数情况下,由于俄罗斯联邦民法典不承认这些权利是财产,俄罗斯联邦家庭法不承认这些权利是配偶的共同财产,因此法院无法宣布这些权利被分割。 本文探讨了在审议转让给外国信托的配偶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时适用外国法律的好处。 在研究过程中,作者转向比较分析的方法,找出这一类争议中司法实践的主要矛盾。 所进行的研究表明,由于国内法律制度的信任机构和实益所有权未知,不仅在解决争议的阶段,而且在法律概念的资格方面,都需要转向外国法律。 提交人的结论是,公平解决上述类别的争议有这样的法律上重要的情况:确定受益人的数字,向法院提交关于建立信托的文件,证明利害关系方在转让给信托的财产中的财产利益。 由于俄罗斯法院目前的不同做法,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有必要澄清法院在审议因外国因素而复杂化的争端时适用外国法律的义务,特别是在转让给外国信托的财产分割争端中。


出版日期:

配偶, 财产划分, 配偶的共同财产, 法庭, 信任, 受益权, 法律概念的资格, 外国法律, 法律性质, 适用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