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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国家破产案件的域外税收问题

注解: 本文以金砖国家为例,重点介绍了在跨境破产案件中提出税收问题的前景。 我们将制定金砖国家法律中税收债权优先权比例的主要矛盾,评估国家直接参与另一州破产程序的情况,并概述克服与此相关问题的方法。 文章继续作者的工作,确定影响和相互作用的理论基础的财政要求的国家与类似的财政利益的另一个国家。 考虑了金砖国家对公共要求类别的方法以及与强制支付概念的关系。 这项工作是基于一个比较方法,通过比较跨境破产的例子,金砖国家通过的国家破产立法。 提交人确认了一些金砖国家在满足债权人债权优先权方面的国家立法存在差异。 提出的论点是为了证实在金砖国家框架内研究所选主题的想法。 此外,还确定了一些国家授权机构参与在其他金砖国家领土上启动的程序的先决条件。 看来,提出的材料可能感兴趣的国际私法,国际税法,以及跨境破产问题的研究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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