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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政法与行政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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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成员关于遵守国家(市)雇员正式行为和不担任国家(市)服务职位的利益冲突解决要求的资格要求

Kabanov Pavel Aleksandrovich

博士 法律

以V.G.Timiryasov命名的喀山创新大学教授

420111, Russia, respublika Tatarstan, g. Kazan', ul. Moskovskaya, 42, of. NII protivodeistviya korruptsii

kabanovp@mail.ru

DOI:

10.7256/2306-9945.2013.3.657

评审日期

15-02-2013


出版日期

1-03-2013


注解: 该文件为委员会成员制定并提出了关于遵守国家(市)雇员正式行为要求以及解决不担任与其专业能力有关的国家(市)服务职位的利益冲突的一般和特殊要求。 作者提到这样的要求:适当水平的专业教育的存在;在教育或研究机构中担任适当职位;国家(市政)服务领域的专业活动长度;无可挑剔的声誉的存在。
提交人建议对委员会成员进行分类,以遵守国家(市)雇员正式行为的要求和解决不担任国家(市)服务职位的利益冲突,这取决于国家(市)服务立法的要求–-那些应该成为委员会成员的人,以及那些可以由国家当局或地方自治机构负责人斟酌决定成为委员会成员的人。


出版日期:

公共服务, 公务员, 市政服务, 市政雇员, 独立专家, 公众代表, 利益冲突, 专业资格, 资格要求, 符合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