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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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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的演变和新视野或人类发展的复杂道路

注解: 法律科学的一项重要任务是确定一个人的法律地位。 一个人的法律地位的本质植根于法律规范所规范的一个人的可能和适当的行为,即在他的权利和义务中,近几十年来融入人权学说。 这一学说得到国际社会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国家立法的承认。
在对人权的研究中,把人权的本质定义为一种自然和社会价值,即从古代到今天的人权演变,放在了一个特殊的位置。 与此同时,在发展关于人权的哲学和法律思想时提出了有条件的分期,突出了对人权态度的最重要特征。 特别重视在不同时代、不同民族之间、在不同具体的历史情况下确定人权发展的一般趋势和特点。 特别重视从个人权利的"阶级本质"过渡到作为生物社会存在的人权的过程,包括在苏联,苏联俄罗斯。 注意力集中在空间和文明促进人权意识形态(欧洲和基督教文化,伊斯兰文化,东南亚人民文化等)的困难上。),提请注意人权理论及其执行实践的悖论和缺陷。 这涉及到关于人权意识形态过时的意见在世界社会的传播;人作为国家手中的"目标"和"工具"的关系;人为入侵人的自然(生物)本质;人类环境裁军问题等。 与此同时,很明显,今天人权理论仍然是人类在地球上活动的最重要准则,尽管它需要进一步改进,以便使人类在地球上的停留合理化,以确保为迎接新的挑战做好准备。


出版日期:

法理学, 人权, 实体, 进化, 悖论, 新挑战, 人权意识形态, 国际行为, 权利和义务, 自然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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