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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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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加三论坛的教育和国际法律人格

注解: 本文致力于分析东盟加三论坛(APT)作为东亚国家之间合作的具体形式的活动。 它包含了APT创建历史的简要历史概述,并揭示了其成员国合作的主要阶段的内容。 本协会与具有国际法律人格的国际政府间组织之间的主要区别体现在亚太地区框架内运作的体制和规则制定机制的例子上。 对这些特点的分析表明,其成员国目前还没有准备好在其主要合作领域建立广泛的国际条约网络。 论坛的职能是组织各种会议和工作组,通过不具法律约束力的声明作为其最后文件,从而表明其成员国之间关系的合法化程度相当低。 东盟加三论坛作为一个国际协会与"传统"国际组织相比具有显着的特点。 其中主要的问题是:缺乏国际法律人格;机构单位活动的多层次和协调性质,并不意味着作出对会员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决定的可能性;存在以协商一致为基础的规则制定机制,该机制一般侧重于拟订和通过具有政治性质的文件。


出版日期:

法理学, 国际, 政府间组织, 国际法律人格, 区域合作, 东南亚国家联盟, 体制机制, 规则制定机制, 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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