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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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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政府和东正教在X–XII世纪的宗教政策原则。

注解: 文章指出,俄罗斯国家的历史,民族和 文化与东正教的历史密切相关 教堂。 即使在"无神论"建国期间(苏联时期)也是如此。 俄罗斯社会和东正教之间从来没有 失去了。 它强调,对于基辅弗拉基米尔Svyatoslavich的Velikiy Knyaz 他的继任者以及拜占庭基督教皇帝 反对异教徒,反对占主导地位的宗教邪教和习俗 在斯拉夫人成为一个关键的政府职能和基督教 职责。 但对于俄罗斯不传统的其他供词,demesneveche (基辅)我们历史的特点是宽容(即使在 态容忍的"最软"模型)对其他供词。 前蒙古时期天主教在俄罗斯传教的历史 期必须分为两个阶段,其间的边界是最后的划分 1054年的东西方教会。 教会分裂后, 俄罗斯教会牧师创造的与非基督徒关系的规则 (宗教不容忍的理论模型)取自希腊人:任何对话 对于非基督徒来说,这是对真正信仰的侮辱,是一种亵渎,是一种犯罪。 东正教(真正的信徒)基督徒。 至于克尼亚兹权力对异教徒的态度(和非- 基督徒),它只在雅罗斯拉夫穆德里的教会规则的几个规则中表达,并以希腊人的意见Nomokanon规范为基础 论战者和俄罗斯牧师(以及关于制裁-关于 俄罗斯真相)。 条例条款主要涉及异教徒(未受洗) 对被抛弃的人:联合餐(对侵权者来说是唯一的借口) 可能是无知的messmate自称另一种宗教),同居 (当然还有婚姻)是被禁止的。 也就是说,不仅宗教(这不是 甚至在条例中提到作为一个明显的事实),但也是日常关系 和异教徒在一起。 这些违反教会纪律规则的行为被转移 只给教会法庭。 但拦截不仅源于 来自教会的权力,也来自世俗的权力。 不仅有教堂 提供的惩罚(逐出教会,忏悔,流放到修道院忏悔 和更正),但也世俗的一个-俄罗斯传统介绍 教会法院活动领域的刑事制裁。 对俄罗斯旧社会非基督徒的最大不容忍 只存在于理论上。 为了切实执行对 拉丁人(和异教徒)还没有建立相应的宗教感情。 基辅罗斯与莫斯科罗斯不同,是一个绝对开放的国家:它是 在几乎与所有国家和民族的永久和最活跃的贸易关系中 欧洲和亚洲。 宽容不仅是在经济上造成的 但也受到国家利益的影响。 因此,尽管理论上对 天主教徒、教会法(大都市条例)和世俗法 法律禁止,不仅祈祷,婚姻,而且与日常关系 异教徒,俄罗斯Knyazes与西欧主权国家建立了婚姻联盟 前蒙古时期。 与婚姻关系并行, 俄罗斯Knyazes与欧洲保持着永久的政治关系。 国家容忍的最民主的形式与存在 一个国家中占主导地位的宗教是其他宗教团体所拥有的宗教 自由公众邪教的权利。 关于天主教徒,有信息, 虽然非常不完整,但关于俄罗斯现存的教堂和拉丁文clegery 贸易中心。 然而,宗教宽容的俄罗斯政府仍然是这样,直到 外国游客对他们的实际(贸易,家庭等)感兴趣。)的利益。 和 政府的反应很快,只要这样的利益成为一个宗教 对正统派来说是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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