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ус Eng Cn 翻译此页面:
请选择您的语言来翻译文章


您可以关闭窗口不翻译
图书馆
你的个人资料

返回内容

法律与政治
正确的文章链接:

关于在特殊秩序中审议刑事案件时犯罪资格的有效性

注解: 在以特殊秩序审议刑事案件时,出现了关于犯罪资格的理由的问题:是否不仅可以根据案件的总体情况和犯罪构成,而且还可以根据当事各方的协议,以鼓励被告(嫌疑人)妥协。 在文章中,考虑到有关机构的法律性质,调查了这个问题,由于将其定义为交易(合同)的可能性尚未解决的问题,这似乎并不那么明确。 文章采用一般科学和私人科学的认知方法。 后者特别包括正式-法律,比较-法律,系统-结构方法。 作为研究的结果,作者认识到有必要将该机构定义并在法律上巩固为交易,因为其中存在私法中表征这一概念的交易(合同)的迹象,以及考虑到外国的相 从这一点出发,并考虑到设立特别命令的目标––加速对刑事案件的审议和(或)促进正义--在决定适用某种特别命令时,必须允许根据达成的协议对一项行为作出限定的可能性。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有必要特别重视确保就适用适当程序作出所有具有法律意义的决定的合法性,并确保被告(嫌疑人)辩护权。



This article can be downloaded freely in PDF format for reading. Download 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