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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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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合同义务下适用银行担保和罚款的问题.

Mel'nichenko Sergei Vasil'evich

民法与程序系法学研究所研究生, Syktyvkar州立大学 以Pitirim Sorokin命名

167001, Russia, respublika Komi, g. Syktyvkar, ul. Kommunisticheskaya, 25

gn.sm@yandex.ru

DOI:

10.25136/2409-7136.2018.1.25136

评审日期

31-12-2017


出版日期

31-01-2018


注解: 该条专门讨论了债权人权利的实现问题,该问题基于受益人根据银行担保要求支付货币金额,并在违反主要义务的情况下受到处罚。 提交人研究了关于借助罚款和银行担保来保证合同义务的程序的法律规则,以及它们在执行债权人(受益人)债权方面的关系。 据提交人称,银行担保不能作为财产责任的衡量标准,因此,它可以是补偿损失的一种方式,并且根据受益人的请求收回的金额的金额不能改变并取决于 文章还考虑了罚款和银行担保对受益人在银行担保请求满足后要求履行主要义务的权利的影响问题。 该研究的科学新颖性在于,作者首次确定了合同义务中处罚和银行担保比例的问题及其对主要义务命运的影响。 作者得出的结论是,当罚款和银行担保同时使用时产生的根本不同的法律关系,以及债权人(受益人)在其基础上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出版日期:

银行担保, 罚则, 不当履行义务, 真正履行义务, 损失;损失, 民事责任, 未履行义务, 担保人, 义务法, 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