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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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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临床教育中的苏格拉底方法:问题与应用前景

Gorian Ella

ORCID: 0000-0002-5962-3929

博士学位 法律

符拉迪沃斯托克国立经济与服务大学副教授

690014, Russia, Primorsky Krai, Vladivostok, Gogol str., 41, office 5502

ella-gorjan@yandex.ru

DOI:

10.25136/2409-8736.2017.2.23142

评审日期

28-05-2017


出版日期

28-06-2017


注解: 作者详细探讨了苏格拉底法在法律临床教育中的应用问题和前景。 法律临床教育在律师的专业培训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为它在实践活动中灌输理论知识的运用实践技能。 俄罗斯教育活动的方法支持缺乏连续性,导致毕业生法律培训的实践导向较低。 苏格拉底方法的使用使得有可能形成联邦国家教育标准所要求的一般文化,一般专业和专业能力。 为了获得最可靠的科学结果,使用了一些一般科学(系统-结构,形式-逻辑和解释学方法)和认知的特殊法律方法(比较法律和形式-法律方法)。 这些方法的使用很复杂。 法律临床教育需要高质量的方法支持。 世界着名法学院采用的苏格拉底法在科技进步和法律制度永久变化的条件下具有新的意义:知识在一年甚至几个月内就过时了,因此,在这种条件下,法律教育面临的任务不是将现成的知识"放"到学生的头上,而是向他们灌输获得新的和教授批判性思维的技能。 运用苏格拉底方法的问题在于客观和主观的困难。 在第一种情况下,这是缺乏提高从事法律临床教育的教师的方法培训水平的制度。 在第二种情况下,它是学生不愿意独立思考,专注于老师的意见,不愿捍卫自己的观点,无法批判性地思考。 将来,有必要了解外国法学院的主要方法学发展,并将其引入国内法律临床教育体系,同时考虑到其具体情况。


出版日期:

苏格拉底方法, 苏格拉底研讨会, 法律诊所, 法律临床教育, 教育标准, 方法学, 批判性思维, 论证;论证, 公众演讲, 实践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