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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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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鲁士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是德国现代法律教育体系的基础

注解: 研究的主题是德国法律教育的形成和发展过程,加上文化-历史和政治-法律因素影响普鲁士司法培训传统对德国法律教育制度的形成,特别是法律参议会(职前)律师的非大学实践培训,以及以法官是否适合的最后考试形式进行的最后考试,西方法律教育制度和德国法律在俄罗斯的渗透方式,以及现代德国古典法律教育的结构。 为了解决设定的任务,使用了一套一般科学(辩证法,德国科学家理论着作的分析和系统化,观念的概念综合,具体化)和私人科学方法(形式-法律,比较-历史,回顾, 这项工作的结果是确定了德国法律教育制度出现和历史重组的主要先决条件;证明了法律人员的专业培训对德国国家和社会不断变化的需要的依赖;揭示了德国法学院的历史根源;考虑了组织、法律和实质方面培训律师的形式和方法的演变特点;在历史回顾中,将原着引入德国法律教育领域的国内科学流通;在所谓的条件下,德国传统培训法律人员制度的积极经验"博洛尼亚进程"被揭示。 这项研究的主要结论是,普鲁士培养高度专业的法律人才的制度构成了现代德国法律教育的基础,即使在广泛的"bolonization"和欧洲高等教育一体化的条件下,德国也不希望偏离这一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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