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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与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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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兰克的反律法主义作为一种逻辑和哲学体系

注解: 弗兰克认识论观点的最完整的明确表达是"反律法主义"的概念,对其逻辑和哲学方面的考虑是本文的目的。 研究的对象是弗兰克的作品,其中阐述了他的认识论概念:"知识的主体。 关于抽象知识的基础和极限"和"不可理解的. 本体论宗教哲学导论"研究的主题是弗兰克在逻辑哲学方面的哲学体系,特别是作为逻辑哲学概念的反律法主义。 研究弗兰克文本的方法是基于解释学方法。 用逻辑和逻辑哲学分析的方法分析了弗兰克的概念. 在"知识主体"中,以"连续性法则"的形式开始,在"不可理解的"中,以"反律法主义"的形式,弗兰克完成了他的概念的发展,如果我们在逻辑和哲学方面考虑它。 在文章中,这一概念是从弗兰克的文本中所包含的元素中以隐含和分散的形式解释出来的,以一个表达系统和伴随的制定这个系统的规则的形式呈现。 理概念的分类位置进行分析。 第一次,弗兰克的哲学体系被认为是在逻辑哲学方面,因此他的逻辑哲学体系被解释。 Antinomian monodualism可以从逻辑和哲学方面考虑。 从这个角度来看,它代表了一个非经典模态多值逻辑哲学系统的不完整形式。 因此,提出反律法主义和其他模态逻辑哲学系统的比较分析问题可以被认为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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