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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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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信息系统用户的法律地位

注解: 该条认为国家信息系统用户的法律地位是这类系统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之一。 作者分析了在联邦法律基础上建立的关于信息系统关系的监管框架,以确定"最佳实践"并制定法律监管的最佳方法。 分析了现有监管框架中的差距和矛盾。 所提出的意见和结论是基于对2015年底俄罗斯立法规定的60个联邦信息系统关系的法律规范的分析。 使用一般科学和私人科学方法:辩证法,形式逻辑方法,归纳方法,比较法律分析。 事实证明,国家信息系统中的信息是一种关于国家机构活动的信息,默认情况下是公开的。 注意到必须在管理法中确定限制获取国家信息系统信息的理由及其遵守联邦信息系统登记册所载信息的情况。 在规范对机密信息的访问时,监管法律行为应规定有权访问的用户类别,以及所提供信息的组成、提供信息的理由(使用目的)和访问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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