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ус Eng Cn 翻译此页面:
请选择您的语言来翻译文章


您可以关闭窗口不翻译
图书馆
你的个人资料

返回内容

犯罪学家和犯罪学家联盟
正确的文章链接:

苏联刑法下的严重罪行类别

注解: 我们国家和社会的新改革以立法活动必须进行根本性改革为前提。 刑法的重要作用关系到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的命运。 在改革刑事立法的同时,有必要考虑到其标准是人道主义原则和正义原则,这些标准不仅要考虑刑事法律制度的经验,还要考虑革命前俄罗斯的经验。 苏联刑法理论中也考虑到了一切积极因素。 研究的方法论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哲学和逻辑文献的理论规定。 作为法律依据,适用刑法、刑事诉讼法、劳动教养法和其他法律部门的规范。 严重犯罪类别是造成严重后果的故意犯罪的特殊群体。 这一定义应在《刑法》中规定。 以下是严重犯罪标准判决内容的一些变化。 应保留界定严重罪行概念的特征,作为解决某一罪行属于严重罪行类别的问题的基础。



This article can be downloaded freely in PDF format for reading. Download 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