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ус Eng Cn 翻译此页面:
请选择您的语言来翻译文章


您可以关闭窗口不翻译
图书馆
你的个人资料

返回内容

外国立法与比较法杂志/外国立法与比较法杂志
正确的文章链接:

没收与腐败(外国经验)

注解: 作者探讨了外国对没收因腐败犯罪而获得的财产的机制进行立法管制的经验。 据提交人称,没收出于自私和腐败动机而犯罪的人的资产是社会最公平的反应。 现代国家越来越多地使用各种类型的没收手段,剥夺犯罪分子不仅与贿赂有关的收入和福利,而且剥夺由于腐败而获得的任何其他二级收入,甚至在犯罪发生多年后也是如此。 Rem中的民事没收在许多国家已经普遍存在。 这种没收方法使得在刑事起诉之外,有可能扣押隐藏在第三方的非法资产–罪犯的亲属,他的继承人或商业伙伴。 使用民事诉讼方法进行没收使得有可能对被告施加证明取得财产的合法性的责任。 与传统的刑事没收相比,这是民事没收的主要优点之一,尽管它不能取代刑事诉讼中的没收。 这篇文章展示了这个机构在现代世界正在经历的变化。 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澳大利亚无法解释的财富法,这是一种民事没收。 在国际行为的影响下,扩大没收越来越多地被引入现代外国刑事立法,这也允许使用类似于民事诉讼的方法。 分析了一些外国(意大利、罗马尼亚、斯洛文尼亚、澳大利亚、韩国等)的历史经验和最新立法。 在近年来与腐败有关的没收问题上,作者得出的结论是改变传统方法并扩大该机构的范围及其在各个司法管辖区的转变,以及需要利用外国经验解决俄



This article can be downloaded freely in PDF format for reading. Download 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