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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律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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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访问互联网资源作为国家胁迫的措施

注解: 除了众所周知的信息领域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行政,纪律,民事或刑事)(2006年7月27日第149-FZ号联邦法律"关于信息,信息技术和信息保护"第17条)外,有必要单独强调在互联网网站上发布非法信息时出现的问题趋势。 互联网空间的当前状态指示禁止信息的传播。 本研究的目的是对某一类非法信息进行网站法外屏蔽的现实意义进行理论佐证。 在撰写本文时,采用了以下科学方法:诠释学法、系统法、分析与综合的方法、归纳与演绎、比较法律法等进行法律研究时所采用的方法。 由于全球网络的特殊性,在确定管辖权方面出现了困难,因此,违法者设法避免责任。 文章给出了作者对信息胁迫的解释,并讨论了限制访问互联网资源的有问题的趋势。 对统一域名注册局的运行情况进行了分析。 这项研究表明需要限制在互联网上分发非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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