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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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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管制国家和市政财产私有化的问题

注解: 自我国私有化开始以来已经过去了十多年,然而,争议一直持续到现在,无论是关于其合法性,权宜之计还是法律后果。 在讨论其"第二波"的前景时,私有化问题变得更加紧迫。 私有化的目的目前是减少国家在市场过程中的参与,减少国家所有权的份额,以及吸引额外的资金预算。 拟议的文章致力于对指定问题的简要分析。 研究的方法学基础是对社会过程认知的一般科学和私人科学方法。 在研究过程中,使用了系统结构,比较法律,历史,逻辑,正式法律方法。 他们的申请使提交人能够以相互关联、完整、全面和客观的方式调查所审议的问题。 正在审议的问题的相关性主要在于,现代法律法规应适应不断变化的法律关系,并考虑到前几年的错误。 然而,目前私有化的问题主要由十多年前通过的监管法律行为规范,这方面的国家政策几乎没有改变。


出版日期:

私有化, 合法性, 私有化, 国家法规, 合法性, 国家财产, 国家法规, 市政物业, 抵押品拍卖, 国家财产, 比赛, 垄断, 市政物业, 抵押品拍卖, 比赛, 垄断, 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 保护竞争, 保护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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