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ус Eng Cn 翻译此页面:
请选择您的语言来翻译文章


您可以关闭窗口不翻译
图书馆
你的个人资料

返回内容

外国立法与比较法杂志/外国立法与比较法杂志
正确的文章链接:

英格兰和威尔士法律中仲裁程序的监管历史和现代特征

注解: 本文讨论了英格兰和威尔士仲裁纠纷解决发展的主要阶段和现代特征。 第一部分分析了英国法院关于争议仲裁的历史渊源和早期裁决。 提交人提请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在通过上议院"Scott v.Avery"的决定之前,仲裁法院不断面临州法院的反对。 这种反对意见是由于英国法院不愿意接受独立(替代)争议解决系统的存在,以及仲裁法院解决争议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了费用的数额,当时费用直接支付给考虑争议的法官。 文章的第二部分考察了英格兰和威尔士仲裁发展的现代特征。 特别提请注意1996年《仲裁法》第69条,根据该条规定,仲裁裁决可在上诉时复审(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与此同时,据指出,根据1996年《仲裁法》第69条撤销仲裁裁决是一个真正的例外现象。 此外,该文章的第二部分审查了英国法院和学说(Halsbury法律)关于将争议提交仲裁法院的可能性(可仲裁性)的实践。 文章最后对俄英仲裁争议解决立法进行了比较分析。


出版日期:

国际商事仲裁, 英国法律, 国际商事仲裁, 仲裁条款。, 英国法律, 仲裁条款。


This article can be downloaded freely in PDF format for reading. Download 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