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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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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领域不同级别公共权力的权限和权力的区分

注解: 该文章涉及界定联邦公共当局、俄罗斯联邦主体公共当局、教育领域地方自治机构的职权和权力主体的基本知识。 一贯审议《俄罗斯联邦宪法》第71条和第72条所载宪法规范的执行情况,根据该规定,宪法教育权的管制和保护归因于俄罗斯联邦的专属管辖权,一般教育问题属于俄罗斯联邦和俄罗斯联邦主体的共同管辖权。 这篇文章概括地描述了国家当局和地方自治机构建立公民接受免费教育权利保障制度的权力,因为教育权在其保障制度在俄罗斯发挥有效作用之前仍将是一项定期的宣言。 根据分析,有人指出,在俄罗斯联邦主体一级和市政一级,为实现受教育权,包括免费教育提供了额外的保障。


出版日期:

奥拉佐瓦尼亚, 参考对象, 管理局, 本地问题, 联合管理, 保证, 宪法, 教育制度, 当局, 公共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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