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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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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民享有老年劳动抚恤金权利的案件中,证据手段的可接受性

注解: 文章审查了与公民享有老年劳动抚恤金权利案件有关的证据可接受性规则。 对养恤金立法的分析使提交人能够得出关于立法者在解决证明保险经验的可允许手段问题方面的区别性方法的结论--这是公民享有老年养恤金权利的主要法律上重要的事实。 作为一般规则,在公民作为强制性养老保险制度的被保险人登记之前证明保险记录的可接受手段是书面证据,登记后-个人(个性化)会计的信息。 该条提请注意这样一个事实,即在个别案件中允许使用证人证词,并且与许多条件有关,这大大限制了法院确定案件实际情况的能力。 提交人对目前禁止在法院审议公民享有提前退休养恤金权利的案件时使用证人证词确认工作性质的禁令进行了批判性评估,得出的结论是,有必要废除法律的限制性规则。


出版日期:

法理学, 法理学, 证据的可采性, 举证方法, 证据的可采性, 养老金纠纷, 举证方法, 证人陈述书, 养老金纠纷, 民事案件, 证人陈述书, 举证对象, 民事案件, 客观真理, 举证对象, 民事诉讼程序, 早期劳工退休金, 客观真理, 民事诉讼程序, 早期劳工退休金, 书面证据。, 书面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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