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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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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尚未生效的判决的模型,根据陪审员的判决决定,在俄罗斯和外国

注解: 本文致力于研究在陪审员判决的基础上决定的对尚未生效的句子的历史上形成的修改(验证)形式。 对这些判决进行复审的第一种程序形式是上诉程序,其中包括几种明显不同的复审模式。 对陪审团裁决进行上诉审查的第一种模式是由另一个陪审员小组对刑事案件进行新的审查。 目前,"经典"陪审团审判仅根据挪威法律纳入上诉程序。 这种模式与上诉作为刑事案件重审的概念理解最为一致。 第二种模式是在具有盎格鲁-撒克逊类型刑事诉讼的国家(英国,美国,加拿大等)提出上诉。),其特点不是对案件的"经典"新考虑,但上诉法院有权检查陪审团对被定罪人有罪的决定的有效性,包括被上诉定罪的实际和法律方面,这使您可以命名这 第三种模式(根据西班牙刑事诉讼法)是"不完整"的上诉,这是仅在违反程序法或实体法方面对这些判决的修订。 对尚未生效的陪审团裁决进行核查的第二种程序形式,在大陆类型的刑事诉讼中很常见,是经典的撤销。 奥地利《刑事诉讼法》规定了法院根据陪审员的判决作出的判决复审的第三种模式,其中确定了在替代上诉或撤销原判程序中复审的可能性。 根据俄罗斯联邦刑事诉讼法对陪审团判决的上诉审查与"不完全上诉"模式相对应。 文章最后分析了根据俄罗斯法律审查陪审团裁决的上诉程序的特点。


出版日期:

法理学, 上诉, 陪审团审判, 判决书, 上诉法院, 量刑复核模式, "全面"上诉模式, "不完整"的上诉模式, 取消判决, 重大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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