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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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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行政制度的背景下,法国公共服务的组织和法律形式

注解: 这篇文章专门分析了在行政制度的背景下,即在国家法律和秩序两个领域共存的条件下,在法国执行公共服务的组织和法律形式:私法和行政法。 在行政制度的框架内,公共行政的活动实际上被排除在私法规范的范围之外,例如,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 因此,当私人和公共行政之间发生争端时,必然会产生一个问题,即公共权力的代理人是在行政或私法制度的框架内行事。 在第一种情况下,行政法院将有权,在第二-一般管辖法院。 作者以公共特许权、公共工程和af—fermage为例,详细分析了"一般(私法)制度-行政制度"二分法背景下的公共服务授权问题。


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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