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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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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利益作为俄罗斯法律中自我监管组织出现的基础

注解: 文章专门讨论了自我调节组织法律地位形成的一些方面。 该问题的相关性与其理论上缺乏研究有关,因此缺乏在实践中建立自律组织的统一方法。 该研究揭示了自我调节组织的法律地位对其利益的依赖。 利益的类别被考虑,以及它的品种-公共和私人利益。 确定了建立自律组织所依据的主要公共利益。 结论是,公共利益是形成这些法律主体地位的基本利益。 此外,他们的社会性质由公共利益决定,但与私人利益平衡统一,这决定了他们的公共和私人法律地位。


出版日期:

自我调节组织, 法人资格, 公众利益, 私人利益, 监管机制, 合法性原则, 尊重权利和自由的原则, 社交互动, 创业自由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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