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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X RUSSICA(俄罗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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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上运输业务中的相互责任保险和加强投保人的法律地位

注解: 船东责任相互保险受法律传统的约束 成立于英国保险市场动态发展时期。 通过有针对性地分配收入来弥补财务损失的想法 即使在今天,消息来源似乎也是关键的来源。 保险机构不打算无特别理由放弃依赖 关于参与偿还的程度,目的是使 些或其它不利影响。 然而,责任类型的多样化并不经常获得理解 虽然绝对新的保险对象出现重复的规律性。 为此,更新运输机制的技术周期, 处理,仓储和文件流就足够了。 只是这个事实 直接表示洗出区分补偿和积累 自物质损害问题以来的保险事件要素 在保险及其对保险支付金额的影响似乎是开放的 而不是永远解决。 目前,有些事情开始了,朦胧地提醒 个人保险机构的逐步转型。 为了这个 目的声明持续损失率是独立确定的就足够了, 基于船东的错误和趋势的共同性,以确保 安全导航。 对法治决策功能的预期评论不会是 在明显不确定但一般法律扩张的情况下格格不入 似乎并不可取,因为它只会加剧已经很复杂 事态。 当国家考虑进步的国际法律时是好的 建议采取行动,并详细解释什么是相互责任 应由保险协议的参与者共享。 但我们该怎么做呢? 当某些国家或其他国家的法律基础努力明显 虽然使用全面统一方法的可能性不足 是微不足道的小?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坚持希望迟早 《船东责任保险法例》取消了可选择的 自然显然是固有的,即将到来的等待是短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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