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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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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确保公共当局独立地位的机制的地方自治:权限问题

注解: 地方自治作为一个独立级别的公共权力机构,具有一定的自我组织潜力。 自治权力是该机构独立地位的一个必要标志。 使用协同方法可以评价在地方社区实施的自治进程中以能力为基础的办法的内容和原则。


出版日期:

法理学, 能力, 自治政府, 市政当局, 辅助性;辅助性, 管理局, 权力下放, 自组织, 宣传活动, 权力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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