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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未能提交报税表的责任:执法实践的争议问题

Kinsburskaya Veronika Andreevna

博士学位 法律

俄罗斯总统国民经济和公共行政学院法律与国家安全研究所M.M.Speransky法学院银行法和金融和法律学科系副教授,俄罗斯银行协会法律部门首席专家

121069, Russia, Moskva, g. Moscow, per. Skatertnyi Pereulok, 20/1

nikakins@mail.ru

DOI:

10.7256/2306-4234.2013.1.558

评审日期

15-02-2013


出版日期

1-03-2013


注解: 该文章审查了根据俄罗斯联邦税法第119条第1款和第119.1条将纳税人绳之以法的执法实践。 俄罗斯联邦税法第119条第1款规定的责任在以过时的形式提交申报的情况下是否合法的问题,如果申报中存在技术错误或违反填写纳税申报表的规范性规则;如果在没有附件清单的情况下通过邮件发送申报表,是否有可能违反提交纳税申报表的截止日期;该规则是根据俄罗斯联邦税法第119条第1款规定的罚款数额的计算;描述了减轻未提交纳税申报表的责任的情况。纳税申报表;等等。 已经确定了根据俄罗斯联邦税法第119.1条对不遵守以电子形式提交纳税申报表的程序承担责任的理由。


出版日期:

纳税人, 报税表, 未提交意见书, 税务违法, 税务责任, 好嘞!, 执法实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