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ус Eng Cn 翻译此页面:
请选择您的语言来翻译文章


您可以关闭窗口不翻译
图书馆
你的个人资料

返回内容

政治与社会
正确的文章链接:

20世纪初,外国科学和实践中法律建国思想发展的主要趋势。

注解: 本文研究的主题是对西方国家法治概念发展的后古典阶段的一些趋势的概括,包括现代外国法律学者作品中法制建国思想的发展,以及现代国际法律巩固法治范畴的特点和问题。 对国际文件案文的分析表明,与整个法治概念有关的术语并不统一--法治原则和法治原则都载于国际行为中。 与此同时,法治原则载于一些国际文件中。 在国际文件中对法治概念的理解上缺乏术语上的统一性并不完全符合在国际一级将这一概念引入现代国家间关系的目的和目的。 这方面的一个较高优先事项是使用"法治"原则。 在现代西方法理学中,出现了一种趋势,对法治学说的科学发展状况产生了负面影响-即关于宪法根本问题的着作数量正在减少。 研究的方法学基础由国家和法律理论的基本规定,对各种流派和趋势的研究原则的比较分析,分析该方向现有出版物的方法,科学知识的传统方法(演绎,),以及私人科学方法:历史,正式和法律。 文章的结论是,有必要理解现代多极世界中发展起来的不同的法制国家矩阵,比较它们的成就和缺点,确定发展法治概念的有希望的方法,同时考虑到现代世界变化的现实和在不同国家建立法治的实际经验。 法治的概念可以而且应该由每个国家的法律科学和实践根据其国家法律模式的特点、国家地位的传统、客观实现的国家法律意识和公民社会的发展水平来改变。 在国家法律传统的基础上逐步有机地建立法律国家的原则应被确认为新千年的主要原则。



This article can be downloaded freely in PDF format for reading. Download artic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