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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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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教育机构:概念,类型,类型。

注解: 这段时间是本研究的主题,它本身包括两种相反的倾向。 1804年《法国民法典》第544条所体现的这些倾向之一是"财产是以最绝对的方式使用和处置事物的权利"。 换句话说,这种倾向的前提是,任何所有者都可以满足任何利益,从他对事物的所有权中流出。 第二种倾向的性质可以在1919年8月11日德意志帝国宪法第153条的一个例子上显示出来。 "所有权意味着义务。 财产的使用应在同一时间服务于共同利益"。 因此,所有者必须促进共同利益。 如何在这两种倾向之间找到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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