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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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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理状态"与法治:基于欧亚主义法律学说的比较分析

注解: 在本文的框架内,法治和真相状态的现象作为替代的国家法律理想进行了调查。 法治被解释为在罗马-日耳曼文明基础上诞生的教育,这正是西欧和北美人民的法律文化所接受的。 真理状态的表征基于俄罗斯思想M.V.Shakhmatov和N.N.Alekseev欧亚趋势法学家的作品。 考虑了这些现象的优点和缺点,以及它们符合俄罗斯superethnos发展的历史条件。 检查法治现象与警察国家现象的相关性。 文章框架中的主要方法是比较方法,在通过几个指标比较法治和真相状态时使用。 历史主义原则也适用于确定国家法律理想与俄罗斯国家形成的历史条件的兼容性。 提交人提出了法治理想不适用于所有人民的问题,声称其与警察国家的密切联系,证实了这样的观点,即真相状态的理想对俄罗斯来说更容易接受,因为俄罗斯不是基于个人的外部积极法律影响,而是基于他们的内部改进,良心,成熟的法律意识。 法治是最低阶段,机械遵守立法要求的阶段,无论个人如何与之相关,真理状态是理想的更高阶段,为此,重要的是个人内部采用行为规则,使其符合她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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