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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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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RF IC变化的情况下保护家庭权利的方法问题

注解: 这篇文章专门分析了保护家庭权利立法的变化。 俄罗斯联邦家庭法条款的新版本于2016年1月10日生效,旨在消除法律监管方面的差距,并扩大保护家庭权利的方法清单。 然而,得出的结论是,在家庭关系发展和积累的执法实践的现代条件下,这些变化不能被认为是足够的。 试图在RF IC中采用点变化似乎不会带来预期的结果,需要一个完善的家庭立法现代化的概念框架。 结论是,保护家庭权利的方法问题具有部门间性质,因为它影响到俄罗斯联邦《宪法》所产生的一般法律原则和俄罗斯联邦《民事和家庭立法法典》所规定的原则的适用。 将家庭法定位为俄罗斯法律的一个独立分支构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即制定保护家庭权利的一般法律、部门和部门间方法,证实对《俄罗斯联邦民法典》第12条规定的家庭关系适用民法保护方法的可能性和允许性,形成保护家庭权利的方法清单,并在RF IC第8条中予以巩固。 俄罗斯的立法尚未发展,俄罗斯联邦的《家庭法》缺乏关于保护家庭权利的必要一般性规定:关于保护家庭权利的形式和方法;关于调解在解决家庭法纠纷(冲突)中的作用和地点;关于家庭权利的自我保护;关于保护家庭权利和合法利益的原则、保护方法制度或至少是其清单。 关于保护家庭权利和合法利益的一般规定应成为俄罗斯联邦家庭法典特别部分规范进一步规范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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