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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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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调节组织作为限制国家干涉民法关系的工具

注解: 该文章专门讨论了自我调节组织研究所的使用,以限制国家对民法关系的干预。 作者根据目前的立法和执法实践得出结论,说明自律组织在履行监督其成员活动的国家职能方面不感兴趣的原因,并提出消除这些行为的方法。 作者还提出了自我调节组织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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