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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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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一执行机构的诚信标准:问题陈述

Vronskaya Mariya Vladimirovna

博士学位 法律

符拉迪沃斯托克国立经济与服务大学副教授

690014, Russia, Vladivostok, Primorsky Krai, 42 Balyaeva str., sq. 119

m.vronskaya@mail.ru
Pavlova Anna Dmitrievna

VVSU民法学科系硕士

690014, Russia, Vladivostok krai, Vladivostok, Gogol str., 41

Pavlova.AD@vvsu.ru

DOI:

10.25136/2409-7136.2022.12.39370

EDN:

WGIGAX

评审日期

11-12-2022


出版日期

24-12-2022


注解: 研究的主题是与公司法参与者实施诚信原则有关的法律关系。 作者考察了揭示公司法律关系中良心行为本质的解释行为。 在对立法、科学材料和执法实践的分析的基础上,他为自己提出了与实施诚信原则有关的法律问题的定义有关的问题。 特别注意法律实体的唯一机构的完整性,调查立法和执法实践的现状,在规定行为的完整性方面。 作者确定他们的不足之处,需要在考虑到现代文明(政治)风险和威胁的创新修订背景下进行额外的教义研究。 在研究过程中,采用了普遍的辩证法、描述法、形式法和法律法的研究方法。 根据对俄罗斯立法的分析和在公司法律关系中实施诚信原则的实践,作者得出结论,他们的理论反思是必要的,只有对法律实体执行机构的诚信标准进行司法澄清,其不足之处是在该国实际文明和政治法律状况的背景下确定的。 科学研究的结果是,俄罗斯联邦最高仲裁法院全体会议2013年7月30日第62号决议"关于法律实体机构成员损害赔偿的某些问题"所界定的确定法律实体执行机构完整性的标准的适用不足。 作者提出了需要重新思考诚信标准的问题,同时考虑到文明(政治)风险和威胁。


出版日期:

尽职尽责, 董事, 滥用权利, 准则, 执法实务, 企业关系, 民事法例, 法律问题, 改进的前景, 文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