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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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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Kelsen定律的"纯粹"学说中的反精神论问题

Savenkov Dmitry Aleksandrovich

博士学位 法律



117997, Moscow, Akademika Volgina str., 12.

dmitryasavenkov@yandex.ru

DOI:

10.7256/2454-0706.2021.12.37176

评审日期

17-12-2021


出版日期

24-12-2021


注解: 这篇文章考察了心理学批评的性质和特殊性,作为研究法律及其解释的理论和方法设置,特别是与G.Kelsen的"纯粹的法律学说"这样的法律解释变体有关。 对于深化现代法律理论思想在理解法律及其本质方面的基本重要性是适当地复盖心理学和反心理学法的历史,这是十九至二十世纪之交法律思想发展的主要对立之一。 G.Kelsen的法律观点的许多方面仍未被探索,包括这一学说与其他学说的联系,以及法律正当性的性质和法律现象的分析。 这项研究的科学新颖之处在于,根据对奥地利律师G.Kelsen的法律观点的分析,他明确声称将所有"非法律"因素排除在法律之外,事实证明,实际上他所制定的理论的概念和逻辑装置的很大一部分以及为法律辩护的方法的性质都是心理性质的。 与G.Kelsen的客观理想主义立场相反,法律新康德主义在解释实际法律现象的相关性和认识和理解法律的认识论方法的作用方面在方法上更为正确。 文章批评了对G.Kelsen教学作为法学理论的评估,因为实际上它仅限于法律方法论问题。


出版日期:

法律思想史, 凯尔森, 规范主义, 新康德主义, 法律方法, 心理学的批评, 现象学, 逻辑实证主义, 客观理想主义, 法律理解的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