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ус Eng Cn 翻译此页面:
请选择您的语言来翻译文章


您可以关闭窗口不翻译
图书馆
你的个人资料

返回内容

国际法
正确的文章链接:

关于刑警组织在国际搜索人员和合作打击犯罪方面合法使用该组织《宪章》第3条的问题

Koynov Maxim Yurevich

俄罗斯内政部秋明雇员高级培训学院公共秩序保护系高级讲师

625049, Russia, Tyumen region, Tyumen, Amurskaya str., 75

koynovmax@mail.ru
Koinov Stanislav Vadimovich

国际刑警组织秋明地区ONTSB特别行动干事

625049, Russia, Tyumen region, Tyumen, Amur str., 75

stas198888@mail.ru

DOI:

10.25136/2644-5514.2022.3.37054

EDN:

RJHXZR

评审日期

08-12-2021


出版日期

05-10-2022


注解: 该条研究的主题是根据《国际刑事警察组织规约》第3条,禁止刑警组织在政治、军事、宗教或种族性质上干涉(迫害)国际通缉名单上的人或参与全球犯罪活动的人的活动。 在适用本条的范围内,根据国际法原则确定可能干涉(起诉)这些人的界限。 提交人对规范关于限制国际机构基于政治、军事、宗教和种族迫害的行动的规定的国际法律行为进行了比较法律分析。这项研究的主要结论是确定可能迫害被列入国际通缉名单并参与全球犯罪的人的界限,并在保护人权和自由的国际原则(禁止基于宗教,种族,政治和其作者对《宪章》第三条规定适用的犯罪类别进行了分类,并根据刑法的特点确定了这些类别的例外情况。 所进行的研究的基础是对规范性法律行为进行比较法律分析的方法,这使我们能够推断出一些模式、国际法的适用、保护人权和自由不受应受刑事惩罚的行为迹象的影响。


出版日期:

国际刑警组织, 国际检索, 国际犯罪, 权利保护, 国际法, 国际原则, 国际组织, 政治迫害, 保护自由, 种族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