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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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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至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期间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宗教政策的基本原则

Pomelova Yuliya

博士学位 历史

N.I.Lobachevsky国家研究下诺夫哥罗德州立大学国际关系与世界史研究所历史与国际关系理论系高级讲师

603005, Russia, Nizhny Novgorod region, Nizhny Novgorod, Ulyanova str., 2, office 325

sup.nn@mail.ru

DOI:

10.25136/2409-868X.2022.7.36108

EDN:

CGLZOA

评审日期

15-07-2021


出版日期

03-08-2022


注解: 研究对象是中国共产党在十六至十八大(2002-2012年)期间所奉行的宗教政策。 在党和国家领导人的"第四代"统治期间,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问题的方法变得更加复杂,规范宗教活动的问题在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进一步社会发 这项工作的关键作用是考虑宗教政策的主要趋势:宗教政策的任务,法律监管,党国控制机构,宗教政策与"和谐社会"概念的关系,儒家思想的作用。 特别关注三重"宗教市场"模式的分析,该模式有条件地将中国的宗教实践分为合法,非法和"影子"类别。 研究的新颖之处在于将宗教政策视为具有系统性的管理过程。 根据消息来源,追溯了党和国家领导人"第四代"期间发生的宗教政策实施的主要变化。 这项工作以制度分析法为基础,分析了整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制度建设和运作的原则,研究了制度各组成部分的特点、相互依存性和内部发展模式。这篇文章证实了宗教政策包括对公共生活宗教领域的全面详细规定的立场。 该政策的务实目标是将合法和非法的宗教活动分开,控制爱国宗教协会,重要的是使社会进入"和谐"状态,强调中华民族认同中的新儒学原则。


出版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历史, 中国的宗教, 宗教政策, 儒家思想, 和谐社会, 传统文化, 爱国协会, 宗教自由, 宗教领域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