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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行政法与行政实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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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犯罪案件国际合作中的互惠原则

Nesterova Anastasia Vladimirovna



19720, Russia, Leningradskaya oblast', g. Saint Petersburg, ul. Kostyushko, 3/2, kv. 1

ANesterova.prm@gmail.ru

DOI:

10.7256/2306-9945.2021.1.35465

评审日期

09-04-2021


出版日期

12-05-2021


注解: 科学文章的研究主题是互惠原则。 这项原则可能是国际法的第一项原则之一,这些原则没有改变。 在科学文献中,互惠原则的本质是与特定机构(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行政犯罪案件的法律援助,外国破产的承认,外国法院判决的执行等)一起研究的。),作为国际私法或公法的一个要素。 此外,互惠原则是法律实体互动过程的特征。 在俄罗斯立法中,互惠原则适用于规范民事、刑事和行政案件的国际合作。 作者对研究互惠原则的主要贡献是确定其一些基本特征,其在俄罗斯联邦行政法原则体系中的地位,以及研究其应用的实践。 因此,互惠原则与一些势在必行的规则或普遍的行为规范相一致。 在国际法中,互惠原则与"强制法"或"强制性规范"以及"公理"等概念相关联。 在俄罗斯的行政法原则中,可以归因于行政违法案件的诉讼原则。 对司法实践的分析表明,互惠原则的使用扩大了其各个方向的国际合作的可能性,特别是在那些监管受到限制或缺乏监管的情况下。


出版日期:

互惠原则, 国际合作, 行政程序, 历史, 行政法, 国际法, 检控活动, 互惠性, 国际组织,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