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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世纪:历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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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十八世纪末至十九世纪上半叶,法国将终身监禁作为一种刑事处罚。

Krichevtsev Mikhail Vladimirovich

博士学位 历史

新西伯利亚国立经济与管理大学副教授

630099, Russia, Novosibirsk, Kamenskaya Street 52/1

cm.martellus@gmail.com

DOI:

10.25136/2409-868X.2020.12.34714

评审日期

18-12-2020


出版日期

25-12-2020


注解: 拟议的文章试图质疑现代法国史学中建立的关于在拿破仑一世统治时期引入无期徒刑作为刑事处罚的观点(根据1810的刑法典)。 在研究立法,立法和司法材料的基础上,提出了与剥夺自由有关的刑事制裁制度的演变,并确定了地点。 其中,终身监禁–从大革命时代的第一部刑法通过到1832年拿破仑刑法典版的出现以及路易*菲利普一世(Louis Philippe I)下的同龄人法庭的判决。所提供的材料表明,在革命时代,领事馆和早期帝国长期缺席之后,1810年的刑法中规定了终身监禁,只是作为终身苦役或驱逐出境(对于非常年长的罪犯)的替代措施,但不是作为一种独立的刑事处罚。 对恢复和7月君主制期间同龄人法院的做法的上诉使我们能够说,只有在1830年前部长的情况下,同龄人通过的判决出现后,终身监禁才成为一种独立的刑事处罚。 这句话的基础是同侪庭作为一个高级司法机构的行动中的立法和司法职能的混合,因此具有法律约束力。 在这方面,有理由将法国刑法中引入终身监禁不是归因于拿破仑一世的时代,而是归因于七月君主制的时代。


出版日期:

终身监禁, 苦役, 剥夺自由, 惩罚制度, 法国刑法典, 同行商会, 同侪法庭, 法国大革命, 第一帝国, 七月君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