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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国际法和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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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砖国家医药领域版权的国际法律保护

Akhmadova Maryam Abdurakhmanovna

博士学位 法律

莫斯科市主要控制部门首席专家

119607, Russia, g. Moscow, ul. Michurinskii Prospekt, 29/3, kv. 17

4ernijkvadrat95@gmail.com

DOI:

10.7256/2454-0633.2020.2.32914

评审日期

10-05-2020


出版日期

17-05-2020


注解: 本文的研究对象既是金砖国家加入的版权领域的多边国际行为--《伯尔尼公约》、《世界版权公约》、《TRIPS协定》等。,以及2007年俄罗斯和巴西政府、1994年俄罗斯和印度政府、1992年俄罗斯和中国政府、2014年俄罗斯和南非政府之间的双边协议,规定了实施联合科学和技术活动的各种法律方面,包括在医学领域。 提交人的注意力还集中在与将版权制度扩大到某些医疗活动对象有关的问题上。 研究采用了一般科学辩证法、正式法律法和比较法律法等科学认知方法。 与此同时,作者从过程和现象及其相互联系的主观-客观确定开始。 这项研究的新颖之处在于问题的提出和研究方法。 作者得出的结论是,在所研究的国家中,已经形成了一个充分的版权保护国际法律体系,其中一个严重的缺陷是印度和巴西拒绝加入WIPO版权条约。 此外,在互联网上传播科学信息需要在国际一级进行更严格的监管,因为它对科学作品的作者造成严重损害。


出版日期:

版权, 药物, 知识产权保护, 科技合作, 知识产权, 版权的对象, 双边协议, 金砖国家, WIPO, 国际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