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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国际法和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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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机构实务中的强制性和混合性仲裁条款

Isai Sergei Sergeevich

俄罗斯人民友谊大学民法与程序与国际私法系研究生

117198, Russia, Moskovskaya oblast', g. Moscow, ul. Miklukho-Maklaya, 6

isaisergei@bk.ru

DOI:

10.7256/2454-0633.2020.2.32622

评审日期

13-04-2020


出版日期

25-05-2020


注解: 文章分析了混合仲裁条款和强制仲裁条款在国际金融机构实践中的应用过程。 国际商事仲裁和国内仲裁都是最可接受的金融纠纷解决形式。 强制性仲裁条款越来越多地用于与金融服务消费者的合同,因此仲裁已成为解决金融服务领域与消费者争议的事实上的强制性方式(强制性仲裁)。 与此同时,解决争议的仲裁程序本身并非没有缺点,目前仲裁程序成本的增长趋势以及仲裁案件的审议条款的增加。 这些情况决定了一种新形式的仲裁条款的出现-混合仲裁条款(混合争议解决条款),它为争议发生时的当事方提供了向国家法院和仲裁申请解决的机会。分析法、综合法和比较法等一般科学和特殊研究方法构成了这项工作的方法论基础。该研究的新颖性和主要结论是:1)在仲裁"复杂性"不断增加的情况下,国际金融机构使用混合仲裁条款的可能性很高;2)揭示根据美国金融监管机构FINRA规则进行的仲裁,也是解决金融服务消费者纠纷的强制性和非替代性方式,但其"义务"是基于提供服务的大型国际公司的主动性以外的其他原因。


出版日期:

混合仲裁条款, 混合仲裁条款, 国际互换协会, 国际互换协会, 强制仲裁, 替代性争议解决, 金融纠纷, 集体诉讼, 证券市场, 金融机构, 商业仲裁, 强制仲裁, 替代性争议解决, 金融纠纷, 集体诉讼, 证券市场, 强制性仲裁条款, 金融机构, 商业仲裁, 强制性仲裁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