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ус Eng Cn 翻译此页面:
请选择您的语言来翻译文章


您可以关闭窗口不翻译
图书馆
你的个人资料

返回内容

城市学
正确的文章链接:

城市规划法规内部结构分析(以乌拉尔大城市为例)。

Gushchin Aleksandr Nikolaevich

ORCID: 0000-0002-3466-4038

博士学位 物理和数学



Karl Liebknecht str., 23, Sverdlovsk region, Yekaterinburg, 620075, Russia

alexanderNG@yandex.ru
Sanok Sergei Iosifovich

博士学位 建筑学



620075, Russia, g. Sverdlovskaya, ul. Karla Libknekhta, 23

sanok@e1.ru

DOI:

10.7256/2310-8673.2019.3.30720

评审日期

05-09-2019


出版日期

30-09-2019


注解: 本文的主题是城市规划法规的内部结构。 如你所知,2004年,随着新版《城市规划法》的通过,城市规划条例被引入城市规划实践。 目前,已经积累了编写和使用它们作为管理城市发展的手段的既定实践。 因此,对城市规划法规内部结构的分析及其所包含的模式和内部关系的识别,不仅在理论上,而且在实践中,都是一项紧迫的任务。 用法规本身的内容分析方法和城市规划法规所载许可使用类型的频率分析方法对城市规划法规的内部结构进行了调查。 作为所进行的研究的结果,获得了以下结论。 迄今为止,城市规划法规有两种写法:活动和对象。 第一个是基于列出允许使用的类型作为活动类型。 第二种方法基于可以在允许使用小部件的限制内创建的对象类型的枚举。 还对城市规划条例中所载的许可使用类型进行了频率分析。 结果表明,允许使用的类型最多的是典型的公共和商业城市地区,最小的是娱乐和城市地区和特殊用途地区。 结果表明,允许使用的种类与行政法规的僵化程度成反比。


出版日期: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