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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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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权根据国际协定要求保护保管权和进入权的人

Kurchinskaya-Grasso Natalia

格拉索国际法律办公室国际律师(意大利-俄罗斯)

90046, Italiya, g. Monreale, ul. Xvi Marzo, 18

natgrasso@libero.it

DOI:

10.25136/2409-7136.2019.9.30595

评审日期

22-08-2019


出版日期

25-09-2019


注解: 这项研究的主题是对1980年《国际拐卖儿童的民事方面公约》第8条和第21条以及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第244.11条第1款关于有权保护儿童监护权或接触儿童权利的人圈的分析。 研究的目的是有权提出要求的人与非法流离失所或被拘留的未成年人所在国的国家法院之间的关系。 作者指出,这些行为中反映的版权持有人圈子没有完全规定;建议最后确定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的规定。 作者采用了逻辑、系统、比较法和正式法等研究方法. 这项研究的主要结论是: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关于有权要求保护监护权和探视权的人的规定不完善;欧洲人权法院关于公约案件的有争议的结论;欧洲人权法院关于承认取代父母的人的探视权的先例是有问题的。 提交人对这一专题研究的特别贡献是为消除俄罗斯程序立法中的差距而提出的建议:承认年满14岁的儿童为权利人(由律师指派一名代表);扩大有权提出要求的人的名单;不承认法律记录中未具体规定的儿童遗传父母的监护权和接触权。 科学新颖之处在于对俄罗斯联邦民事诉讼法第244.11条第1款的规范及其与1980公约条款的相关性进行了全面分析。


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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