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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国际法和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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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院诉讼中的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

Shinkaretskaya Galina Georgievna

博士 法律

俄罗斯科学院国家与法律研究所首席研究员

119019, Russia, g. Moscow, ul. Znamenka, 10

gshinkaretskaya@yandex.ru

DOI:

10.7256/2454-0633.2019.4.29394

评审日期

30-03-2019


出版日期

03-01-2020


注解: 国际公法和国际私法是两种不同的法律体系。 它们之间的相互作用可以追溯到两个权威的国际法院--常设国际法院和联合国国际法院--的作品中。 国际法院转向国际私法有四个最明显的区别:当发现国际公法中的空白,可以通过转向国际私法来填补;当当事方在解决国际公法问题之前要求法院诉诸国际私法下的合同解释;当公法权利和当事方的义务直接遵循规范国际私法问题的国家的国内立法行为时;当要求法院确定该国执行其国内立法是否违反国际私法准则时。 文章采用了国际法科学固有的方法:系统-法律,比较-法律。


出版日期:

国际法, 国际私法, 国际法院, 国际司法制度, 国际司法, 国际法院, 联合国, 国家法律, 比较法, 国际司法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