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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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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保护刑事执法领域犯罪要件分类

Titov Sergei Nikolaevich

博士学位 法律



432071, Russia, Ul'yanovskaya oblast', g. Ul'yanovsk, pl. Lenina, 4/5

s.n.titov@yandex.ru

DOI:

10.7256/2454-0706.2019.5.29313

评审日期

22-03-2019


出版日期

29-05-2019


注解: 文章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刑事执法领域犯罪范围的定义。 作者得出的结论是,犯罪的对象和知识产权领域的刑事法律保护的对象并不总是重合的。 在此基础上,提出将犯罪要件分为三类:直接旨在保护知识产权(犯罪的客体和保护的客体重合)、间接旨在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是保护的客体,而不是犯罪 对司法实践的研究是一种实证方法. 这项研究的新颖性主要在于证实了一项规定,即知识产权领域的一般预防犯罪不仅是通过直接的刑法禁止进行的,而且是间接进行的。 在后一种情况下,我们谈论的是权利人是保护对象,但不是犯罪对象,或者既不是一个也不是另一个的犯罪要素


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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