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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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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社区民选代表的选民罢免的法律规定趋势

Nudnenko Lidiya Alekseevna

博士 法律

俄罗斯联邦总统领导下的俄罗斯国民经济和公共行政学院国家和市政服务法律支持系教授

115516, Russia, g. Moscow, ul. Sevanskaya, 52 korp. 2, kv. 241

nudnenko@rambler.ru

DOI:

10.7256/2454-0595.2018.6.26878

评审日期

15-07-2018


出版日期

25-07-2018


注解: 文章的主题是对2003年10月6日第131号"关于俄罗斯联邦地方自治组织的一般原则"的联邦法的分析,以及对地方社区当选代表选民罢免程序的市政当局的管制法律行为。 文章分析了当地社区当选代表的选民实施罢免的做法。 这项工作的目的是确定在俄罗斯地方自治发展的现阶段,当地社区民选代表的选民召回的法律规定的趋势。该研究采用传统的科学认知方法:分析,综合,归纳,演绎,历史,逻辑和比较法律方法。 揭示了保留召回代表的理由的倾向,这是俄罗斯发展的苏联阶段的特征。市政法律行为的规范受到批评,根据该规范,在上一个任期内不能召回当地社区的民选代表。指出了在不举行会议组成这样一个小组的情况下,直接在一个市的选举委员会登记一个公民倡议小组以供召回的可能性的法律规定的趋势。现已查明在对被召回的地方社区民选代表的保障的法律规定方面存在差距。
已经确定了由一个倡议小组,当地社区的民选代表以牺牲召回程序的参与者为代价,为宣传目的举办的活动提供资金的义务的倾向。文中提出的研究成果的适用范围是市政规则制定。
结论。 选民提前罢免程序的法律规制存在问题和空白,法律规制有待完善。


出版日期:

副警长, 选民, 代表, 反馈意见, 社区, 倡议小组, 投票, 融资;融资, 会议, 激荡,激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