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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和市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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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行政诉讼中司法规范控制制度的法律规定问题

Ivanova Inga Alekseevna

西北管理学院研究生-俄罗斯总统国民经济和公共行政学院(RANEPA)分院

199034, Russia, g. Cankt-Peterburg, liniya 7-Ya v.o., 16-18

ingaalekseyevna@mail.ru

DOI:

10.7256/2454-0595.2018.5.26569

评审日期

10-06-2018


出版日期

29-06-2018


注解: 该研究的主题是俄罗斯联邦行政诉讼中司法规范控制研究所法律监管的一些热门问题。 文章分析了俄罗斯联邦行政程序法规范在对规范性法律行为提出质疑的情况下对诉讼程序的规范。 该研究的目标是:1)确定将司法标准控制分为直接和间接以及抽象和具体的标准,确定它们的关系;2)分析俄罗斯联邦行政程序法典的规范与区分抽象和具体标准控制形式的拟议标准有关。 在研究过程中,如分析与综合方法、正式法律等科学认知方法。 被利用了。 以下是本研究的主要结论。 1)将司法规范控制区分为直接和间接的标准是法院进行的审计与所述要求的主题的联系(规范控制是在质疑规范性法律行为时进行的,还是在另一程序中保护权利时进行的);将司法规范控制区分为抽象和具体的标准是司法活动的主题(这分别是检查该行为是否符合公共利益或保护申请人的私人利益)。 2)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在其司法行为中指出,对规范性法律行为提出质疑的案件的诉讼是按照抽象规范控制的顺序进行的。 然而,关于在俄罗斯联邦CAS规范中区分抽象和具体规范控制的拟议标准,可以发现两种形式的规范控制的迹象–抽象和具体。


出版日期:

挑战法律行为, 法院判决, 合法利益, 行政程序, 上诉, 抽象规范控制, 特定标准控制, 司法活动的主题, 司法保护, 主观公共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