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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和国际组织/国际法和国际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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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安全条约组织与上海合作组织作为国际关系机构的比较

Belousova Irina Sergeevna

莫斯科罗蒙诺索夫国立大学国际关系社会学系研究生

119234, Russia, g. Moscow, ul. Leninskie Gory, 1, str. 33

ibelousovabvc@gmail.com

DOI:

10.7256/2454-0633.2022.2.26085

EDN:

KTMYHS

评审日期

20-04-2018


出版日期

15-07-2022


注解: 后苏联国家是俄罗斯外交政策的主要方向之一,国家和地区安全问题是当前议程的关键。 该区域的几个国际组织正在处理这些问题,而它们的职能相互重叠,它们之间没有明确的协调。 因此,有必要优先考虑与这些组织有关的俄罗斯外交。文章就两个国际安全组织--集体安全条约组织和上海合作组织--作为国际关系机构的效力和遵守俄罗斯利益的情况进行了比较。 比较是通过这些机构的形成和发展的历史,以及通过的规范性文件和集体安全条约组织和上海合作组织正在进行的项目进行的。 研究的科学新颖性是一个组织对另一个组织的偏好,而大多数此类研究的结果是关于需要为其平行和全面发展做出努力的声明。 文章的作者得出的结论是,最好优先考虑集体安全条约组织的发展。 结论是在本组织创始人的原始目标,其中力量的对齐,其发展的动态,其体制问题以及其概念文件的阐述的基础上做出的。


出版日期:

社会研究所, 国际关系, 社会组织, 国家安全, 区域安全, 集体安全条约组织, 上海合作组织, 后苏联地区, 非传统安全威胁, 国家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