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ус Eng Cn 翻译此页面:
请选择您的语言来翻译文章


您可以关闭窗口不翻译
图书馆
你的个人资料

返回内容

法律与政治
正确的文章链接:

客观法的社会化与法制教育的动态过程:社会互动的实施环境

Sokolova Alla Anatol'evna

博士学位 法律

欧洲人文大学社会科学系名誉教授

10101, Lithuania, Vilnius, Valakupyu Street 5

alla.sokolova@ehu.lt
Trofimov Vasilii Vladislavovich

博士 法律

国家和法律研究所所长,坦波夫州立大学教授,以G.R.Derzhavin命名

392008, Russia, Tambov, Sovetskaya Ыекууе 181 B, office #216

iptgutv@mail.ru

DOI:

10.7256/2454-0706.2017.12.25074

评审日期

22-12-2017


出版日期

09-01-2018


注解: 文章提出了将法律教育现象理解为与若干过渡阶段相关的动态过程的问题,包括客观法社会化的法律教育周期的最后阶段。 评价了法学社会学"阅读"作为法律研究的科学和理论平台的优势。 揭示了法律社会化的概念意义以及这一过程在法律形成结构中的作用。 确定的是,正法(已在具有规范内容的法律行为文本中固定)在引入社会生活问题时成为客观现实,作为其不可分割的属性被纳入社会关系系统。 为了分析法律社会化的社会互动方面,涉及国内外法律理论和一般社会学中形成的理论和方法方法,其中互动现象(互动、交流)作为"社会法律"的重要实质。 研究了法律社会化过程的社会互动环境,这与社会法律互动过程对法律创造性主体提出的法律规定的调整所发挥的社会合法化功能的特点有关。 法律社会化过程的社会互动环境是实际实现立法实体通过的规范性行为的积极社会机制。 法律作为法律教育过程的有效手段和结果,只有在经过社会化阶段后,才会在现实生活中获得"reification"(成为客观事实),参与者将社会法律空间视为重要资源。


出版日期:

对, 法律教育, 法律理解, 社会, 社会学, 互动, 互动, 通讯, 法律社会化, 社交及互动层面